神共愤,跳过‘三摈’之罚,今
由本维那主持,行本寺最高惩戒——山河之刑。”
空禅松手将我推开,张甘抬手替我遮阳,始终护着我。
堂下僧众一片哗然,纵然坐在太阳下,满座中没有
不打寒颤。
以前在藏经楼抄写经文,空禅告诉过我,一般寺院会根据僧
所犯的过失大小分为三种处罚:
第一种轻度罚,称为“默摈”。主要限制被处罚僧
的
身自由,安排做苦活、重活,做“活哑
”,从此不能再也任何
说话,等于把他摒弃在寺院生活之外。
第二种中度罚,称为“摈出”。放逐有过失的僧
离开寺院,等他诚心悔过并取得僧众谅解后方可再回寺院。
第二种重度罚,称为“灭摈”。对犯重大过失的僧
,行肃众,从寺院中灭除这个僧
的僧籍。一般由维那(他也管僧众戒律事务)亲自下令烧毁那僧
的衣钵戒牒,在山门贴摈条,鸣大鼓三通,最后以杖将其从寺院偏门轰逐出去,以维护佛门的尊严与圣洁。
不过,没有
告诉我,山河寺还有一种比“灭摈”更狠辣的惩罚,那就是“山河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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