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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跳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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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村子里在私底下传来恒悦被警察抓起来的小道消息时,很多都很吃惊。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但是这个小道消息中还说他是因为强罪被抓起来的,们才恍然大悟,也就相信这是真的了。

原来这几年,恒悦在县城里开挖掘机的期间,一直在凤琴于县城里两千块钱租一年的一处三室一院的家户里跟着生活。虽然是和住在一起,但他经常也上班到很晚,甚至一整夜都要工作,所以和见面的时间很仓促。在难得的工活停摆的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假期里,他有时回到永新在麦厂那里给两兄弟盖起来的楼房里,也不是想家,因为他从来没有特意到村室里看过父亲。

村里在与成年后的恒悦为数不多的几次相逢中发现,他变得更加像一个完完整整的流氓混混。发胶束起的大背染成蓝色的诡异,白皙的脸上带着一个夸张的炫彩墨镜,一身仿唐装的宽松服饰,脖子上戴着铁链坠起的德古拉十字架,手腕上绑着一圈又一圈的木珠,左耳上还有一个铁钉耳坠,再有他那一身躁动浮夸的气质。谁也无法想象,十年前那个村子里老是受欺负而从来不敢还手的行事还算规矩的小孩子,能有一天变成这般模样。而且,在村子里溜达时,身边一定少不了其他村庄里留着奇怪的发型,身着异样服饰,开着摩托车吹着哨的年轻胡。他们嘻嘻哈哈,招摇过市,夜晚又喝得烂醉,到歌舞厅里鬼哭狼嚎一阵,最后才不省事地躺到床上。

这一群不符合农村里的大众的审美标准的零零后,被老们亲切称之为:骚包。

恒悦第一次踏县城时,是永新通过自己以前在一起开挖掘机和倒卖挖掘机时认识的朋友,一环接一环才联系上县城里一个包工地的包工,这样才给了恒悦一个赚大钱的机会。而且,在县城永成又把母亲的住室租在距离恒悦工地较近的地方,吃饭睡觉都不用这个孩子心。恒悦在家里有嬉春和永新两兄弟的管束,而且那时候又十分专注于由发动机的轰鸣和作杆带来的快感,也懒得买衣服打扮自己,发甚至被太阳晒得发黄而呈天然卷也懒得收拾。就是这样一个朴素的男孩,在家里永新给他的一百块零花钱,都能在兜里揣掉色,揣烂也不花。他不是因为节俭或者心疼钱而不花,是因为他是在不知道要往哪里花,买什么。他不像父亲和哥哥那样抽烟,他曾说自己一旦闻到烟味就脑壳疼。买身衣服吧,可是一年到他连澡都懒得洗,白白净净的脸庞,脖子以下全是积垢,所以换衣服对他来说很没有概念。在他身上唯一可见到的好习惯是随身在上衣兜里装着一大卷卫生纸,这还是跟着父亲永成学到的,因为永成习惯在他开着的小型电三后面的布袋里装着纸。

恒悦这个孩子虽然经常和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出酒场,ktv,等场所,但是如果真的让他去杀放火,或者任何违法的事,他绝对会提前怂掉,摆着手退缩,所以在他的朋友之间他有一个诨号逐渐被宣传开来,“怂二蛋”,因为他在家里排行老二,有叫得亲切,也可以麻地称他“蛋蛋”。其实,他身上也有一其他无法比拟的狠劲。

记得有一次,恒悦代替这一家和守平永明一起到三姑秋菊的新家走亲戚。是大年初六,一大早上就刮起了狂劲的北风,屋檐的雪粒随着天空的雪花随风旋转,趁不注意时溜进紧贴着皮疙瘩的棉衣里,让忍不住打个寒战。

恒悦穿着个厚厚的绿色军大衣,耳朵上戴着棉耳罩,套着白色手套的双手从摩托车冰凉的黑色握把上蜷缩到嘴前,一遍遍用嘴里的白色暖流烘着冻冰的双手。

“三爷爷,这天也太冷了吧,要不改天再去。”恒悦看着守平。

“没事,到中午天就暖和了,再说,也不远。”守平笑着安慰这个子。

“那行吧,你快点,我都准备好了,两箱。”恒悦自信满满地拍着摩托车后座上用蛇皮绳绑着的两个红色的箱子,里面装满了嬉春给带的礼物,有烧,苹果,带红枣的白馒,香蕉,两斤糕点等。

前半段路上,永明坐在守平的摩托车上,看着前面的恒悦。

“你看,恒悦这一身打扮,多像一个风尘仆仆的夜归。”守平感叹。

向北走了大约五十多公里,已经过了铁路地下道,他们来到一个水泥路弯曲漫长的小镇里,守平说要买条鱼。恒悦和永明就蹲在一个家里养着羊,院子里屋檐前到处堆着叶子家屋檐下,避着彻骨的冷雨。可是,等守平买完东西回来,雨越下越大。守平说等一等,可等了十分钟不到,恒悦这个急子就受不住了,“三爷爷还有多远?”

“三四公里到前面那里转个弯就快到了。”守平望着前面的一丛树林比划着。

“三爷爷,你可真能骗我,刚开始说不远,这都骑了三个钟了还没到。”恒悦虽然说着抱怨的话,其实没有一点生气之色,因为他太喜欢到处跑了,只要不是在家,哪怕跑上一整天他也不会有丝毫厌烦,相反会更加兴奋。

“我先走了三爷爷”他一边说着一边让永明上自己的车,以方便指路,一边则用脚使劲等着摩托车启动器脚柄。随着摩托车出滚滚白雾时,恒悦像是一个准备就义的革命烈士,他摘掉耳罩,手套,裹紧了大衣,大声嚷嚷着:“他妈,冷就冷吧,冲!”话音未落,摩托车像火箭一样,刺穿了屋檐外的白雨和刺骨寒风。

自从进了城,他的朋友也由农村升级到县城里一些纨绔子弟,出一些高档会所。有一次,建成的儿子乐乐正好去县城参加同学聚会,在一座大商场的楼下他看到一个一身名牌的男孩,这个长得很像恒悦的男孩身边还有几个一身金属饰件的男跟着。乐乐尽管不敢相信,还是试探着叫了一声:“恒悦。”

男孩转过,拉低墨镜,先是很严肃,紧接着就张大嘴,“我靠,我去,我那么巧,走、走、走跟我去……”这一阵前言不搭后语,毫无逻辑的向异地重逢的伙伴打招呼的方式,可以肯定是恒悦无疑了。他的那几个朋友看见恒悦见到老相识,也就拍拍他的肩膀,“蛋蛋,我们先走了。”其中一个杀马特造型的男孩还向乐乐眨了一下右眼,并对恒悦用左手放在耳边,暗示他打电话。

“恒悦,现在混得不错啊,什么时候买的车?”乐乐已经注意到恒悦腰间的车钥匙。

“哎,我靠,这个,我靠不是我的,我,老板的车。他妈早晚要自己买个车。”恒悦笑着,腿在下面来回抖动。

“管,恒悦,好好,以后看能坐你的车不。”乐乐鼓励着。

“我靠,我现在有钱了,他妈真的,我我来这里半年了,我靠我卡里存了这么多……。”恒悦一边说着一边向乐乐伸出右手的,张开五个手指。

乐乐一看,不敢猜,虽然知道恒悦以向节俭,但没想到他能这么吃苦。

恒悦看乐乐一脸的疑惑,想着他一定又是书呆子气范了,便神秘地凑到乐乐耳边,“我擦我现在有五千这么多。”

乐乐本以为他能有五万,尽管现在的社会五万不多,可毕竟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五千确实是太少了。身为牛蛙第一建成的儿子,乐乐一个月的零花钱也足有这么多。他看着一脸得意的儿时的伙伴,忍不住用手拉着那个比划着五根手指的右手,满是劝戒地告诉恒悦:“管,有钱,但是千万不能给别说。”

“我靠,我知道,以防别借,我懂,我靠,你放心。”恒悦一脸真诚。

“哎,把自己照顾好就行,别想太多。”

在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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