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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本是天外人,何苦来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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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树下,流水池畔,飘落的桃花,逐水而流,碧浅红,朦胧水汽飘然白衣,灼灼芳华,杜若坐在桃花树下,一把朴刀在地面,他静静的看着桃花飘落到水面,思绪随着花瓣越来越远。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本是天外,何苦来间。

他本不是此方世界之

他不是杜若,他叫杜山姜!

不是这个秦国区区一个不流帮派的帮主,他是当初从一个十五六岁离开孤儿院流落街的混混靠着一腔热血打拼成为杜三爷,他自认也算是一方豪杰。

而立之年的杜山姜,有些失去了生奋斗的方向,花了点钱,去了一所名流大学当了个学生,在那里,他补足了自己最大的缺陷,思想境界也上升了一个层次,慢慢的将自己那些产业向着光明之处发展。

奈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短短半个月时间,他杜三爷从云端跌落,举国通缉,在最后逃亡时刻,他被太多落井下石。

他记得那一颗子弹从那个跟了他近十年的手下的枪里出来时,他没有任何一丝怨恨,很淡然的接受了,毕竟,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兄弟。

跌落悬崖那一刻,他说了一句:

我这一生,也算死而无憾,

只是可惜,河山未曾看完!

…………

只是,纵然是一方豪杰杜三爷,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秀才帮主杜若时,他也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好在当初去大学造那两年,他也看过众多穿越,尝试着用了很多方法,想试试能不能回到那个属于杜山姜的世界,整整三天,都没有一丝效果,今,是他最后一试。

他记得曾经他见过一个拥有盛世美颜的叫缺悦的作家,讨论过穿越之说,那如玉容颜的缺悦说过,穿越或许本就是天道无常的规律,力有穷,坦然自若何乐而不为,现在想想本就是孑然一身,在哪个地方又不能够做到随遇而安呢,如今的他,自然就该坦然面对杜若杜帮主这个身份了。

杜若,字山姜,大秦至道历三年生,本是书香世家,却因为一场大旱,仅剩一流落至凤阳郡里,至道历十七年,年仅十五岁,便一举中了秀才,却为了当初这梧桐镇里的街坊邻居的救助之恩,成立了聚义帮。

当年的梧桐镇可不像如今这般繁华,是一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是在三年前,新任县令到来之后,一番大动戈,开通了长江支流路过水西县的水路。

水路一通航,整个水西县都翻天覆地的改变了起来,曾经最穷的县,一跃而起,而其中占据了一个码的梧桐镇上,更是借着这东风崛起,短短时间,便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大镇。

恰逢那时候,杜若中了秀才。

读书的眼光,自然不是梧桐镇泥佬能比的,他瞄准了那时候还没有正规化的码,将这个注定会带动整个镇子经济飞腾的路子,指给了镇上的

自古穷山恶水刁民多。

在受到杜若画出的蓝图的诱惑之下,以陈百穿为首的一群纠集起来,组建了一个帮派,抢占了码

可是,这些终究都是些没文化,没手段的平民百姓,只是靠着一腔热血和意维持着,很快就支撑不下去了,又加上官府的严打,根本没坚持一个月,就彻底瓦解了。

望着金山而不得,梧桐镇陷了低迷中。

无奈之下,镇上的老医师平老先生给众指了一条明路,找上了秀才公杜若。

杜若在恩之下,只好接手了这个摊子。

而杜若毕竟是世家子弟,而且还是秀才公,没让梧桐镇的失望,在他的带领之下,梧桐镇中的聚义帮出现。

他靠着秀才功名,从官府哪里取得了码货运的权利,而后又将聚义帮上上下下建立起了合理的制度,不但将其他外来势力挤出了梧桐镇,更是将梧桐镇打造的如同铁桶一般,三年来,梧桐镇发展迅速,聚义帮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正规。

单单就是正式成员就有不到两百,还不记那些在聚义帮产业下求一饭吃的,比如那些酒楼跑堂的,客栈店小二,或者赌坊看场子的,基本都不是正式成员,数却更多好几倍。

如今在这梧桐镇里,即便是镇长,见到杜若,都会尊一声杜帮主,放眼整个水西县,杜若也绝对算得上是一号物。

秀才杜若,不愧那神童之名。

毫不夸张的说,整个梧桐镇,近三年来,经济发展这一块,聚义帮总揽了不下七层,虽然成立时间尚短,但放在整个水西县,很多老牌帮会家族都不见得有聚义帮庞大。

但是,杜若却一直都有着读书的傲气,对这义聚义帮一直都有一种排斥感,这是让聚义帮上上下下都很担心的事,经过这几年的打造,所有心里都很清楚,聚义帮可以没有任何一个,唯独不能少了杜若,少了杜若,聚义帮也就不复存在了。

因为杜若三年前向官府申请的码货运资格已经即将到期,整个水西县各方势力都开始动起了心思,七天前,杜若决定前往县衙。

就是这一次行动,却让杜若遭到了水西县另外一个同样靠着码货运为主的帮派的刺杀,损失了好几个属下,重伤之下逃回梧桐镇,还是没撑得过去,才有了昏迷四天,醒来三天都在寻死的杜若。

不过,杜山姜杜三爷终究是大风大之中过来的物,虽然一直都在闹腾,却也将如今的况理得很清楚。

聚义帮的立身之所便是那个码,如果丢了码,聚义帮就败了七成,现在他想要将聚义帮走出影,就必须拿下码货运资格。

“在此之前,我还得保证生命安全才行啊!”

杜若缓缓取出在地上的朴刀,掏出一块手帕轻轻擦拭了起来,眼中绽放出一抹不属于这出了名的读书帮主的狠辣神色。

他在醒来之后,仔细思考过这一次遇袭事件,发现了一个很微妙的问题。

杜若是个读书,行事一向很有章法,虽然他做事很委婉,不够铁血,但是,他却很谨慎,知这个江湖的残酷,知道现在不知道有多少盯着他,想要杀了他。

所以,七天前决定去县城的事,只有很少一部分聚义帮高层才知道,而知道他出行时间的,更是只有他的几个护卫才知道。

这几天,虽然他在胡闹,却在暗中着手调查,因为那一次出行,活下来的,只有三个,两个如今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另外一个就是毫发无损的陈百穿。

…………

梧桐镇中,一座吊脚楼中。

一家正准备吃饭中,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正抱着一个小孩,用他那大胡茬子逗弄那小男孩,旁边一个略微大一点的小孩拉着那大胡子的袖子,眼的说着:“阿爹,我也要大胡子!”

一个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笑骂道:“看你一天天的,大妞都要找你要胡子了,也不知道把你那胡子给修一修?”

大胡子笑吟吟说道:“男就该有些胡子,才像个男,我嘛要修?多俊的。”

“呸,”那笑道:“像咱们杜帮主那才是俊呢,就你这模样,也就我瞎了眼才看上你了!”

“嘿嘿,”那大胡子笑道:“是是是,咱娘子说的都对……”

就在这时候,门外突然出现一个背着大刀的汉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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