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呜呜呜……
这小小的灯泡,这浑圆的灯泡仿佛有魔力似的,引诱着一个又一个容克老爷们张开嘴尝试。
俾斯麦捂着脸,恨不得把自己容克的出身完全洗掉。
丢
,实在是太丢
了!
很多
说俾斯麦成就于容克制度,这句话不能完全说错,但实际上俾斯麦对容克阶层的感
主要还是以鄙夷为主的。
俾斯麦曾经给朋友写信描述过自己假如没有考上柏林大学,而是回到家乡继承容克庄园和爵位,将是如何的生活:
“
几年我应该会训练一下新兵,然后娶妻生子,种种地,而且估计我会因为太过沉迷于酗酒,当不了一个好农夫。
要是十年之后你恰好过来,我要请你到我家,从庄园上挑一个前凸后翘又放得开的妞陪你乐呵,我俩一起痛饮土豆白兰地,纵
狩猎。
到时候你会发现,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满身肥
的乡团长官,嘴上留着小胡子,满嘴骂骂咧咧,看不惯犹太
和法国
,一被老婆凶就
打自己的狗和仆
。
我应该会穿着皮裤,在斯特町羊毛市场上大出洋相,要是有
恭敬的叫我一身男爵,我就会和气地捋一捋胡子给他优惠点儿,一到国王生
我就会喝的酩酊大醉,高声欢呼,其余的时间我会时不时找
吹吹牛,或者只会说‘啧啧,这马不错’。”
虽然看上,俾斯麦描述的生活完全就是后世无数都市青年梦寐以求的理想生活。
但对于俾斯麦来说这可不是不好好读书就只能回家当贵族地主的凡尔赛文学,而是正儿八经的纪实文学,是俾斯麦内心的真实心声。
然而,想要让普鲁士崛起,实现德意志最终统一的梦想,俾斯麦也很清楚,自己能够依靠的就是这一批榆木脑子、粗鄙不堪,但是武德充沛的容克贵族。
相比于新兴资产阶级和犹太银行家,这些容克才是普鲁士真正的基石。
所以这位十九世纪下半叶的最强政治家一
掌阻止了偷偷摸摸将手伸向灯泡的又一名随行官,然后忍不住仰天长叹:
“和这群虫豸在一起,还要把政治搞好,老朽实在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