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
丽丝不闪不避地御马冲来,持矛列阵的山贼们甚至愣了片刻,这才手忙脚
地挥矛迎击,一时间如林的矛杆如被阵风吹动,呼啦啦地一
脑朝着马上的
丽丝搂了过去。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不过这群山贼到死,都没看清自己的攻击是否奏效。
因为就在长矛摆动的同时,“闪耀术”的魔法光晕,也从“苍穹之光”的锋利剑刃上涤
开来,如河海生云,如朔漠飞沙,如白露暖空,如素月流天——
于是满军变容、回遑若失!
煌煌光耀之下,早已没有
能看清
剑士的一招一式,唯有裂魂之地的滚滚白沙之上,映照着剑影纵横、枪林辟易,当之者即断、触之者则糜——
丽丝·康姆斯托克从白马背上纵身跃起之后,皮靴趟趟趟踩过十二面架起的盾牌,于是先是十二根折断的矛杆高高飞起,再是十二颗大好
带着血影奔向高空,然后十二声盾牌倾倒在地的闷响才如一串鞭炮般倏忽
耳。
她那匹俊逸绝伦的白马,骤然失去主
控制,于是再无拘束,扬蹄长嘶,顺着主
杀出的混
缺
,直直贯
山贼矛阵的中心,然后再带着无数痛哼、无数咒骂、无数丧胆失魂从阵中穿出,堪堪将自空中如猎鹰般疾掠而下的
丽丝·康姆斯托克重新接回鞍上,最终踏着荒原沙土扬长而去;
一
一马,如一根所向披靡的色雷斯湮灭箭,愣是借着魔剑“苍穹之光”的致盲效果,杀穿了密密麻麻的山贼矛阵,在联军阵势的中心透出了一条血气弥漫的对角线!
刚刚从刹那间的伤亡和失明中回过味来的山贼矛兵们,还没来得及顺着马尾
、看清那
剑士所向何方,就恍惚想起,刚才好像还有两队骑兵绕到侧翼了来着……
但他们意识到这一点,未免有点太晚了;
因为初逢大战的霜枫岭萌新骑兵队,已经如两刃雪亮的刮刀,在山贼矛阵的侧面剃出了两道
相辉映的血
淋漓——
不是开拓军太给力,实属山贼们给机会!
刚刚,就在霜枫岭骑兵一队变两队绕向矛阵侧翼的时候,这群仓促结阵的山贼喽啰,其实已经在自家
目的指挥下作出了最佳应对,收拢前阵、转身防护侧翼了;
奈何
丽丝·康姆斯托克的超绝武艺,和在西蒙·阿德里安的地下室里躺了八百年的“苍穹之光”,如同资
盗贼——啊不,资
潜行者的一记脚踢,硬是打断了他们本就不太熟练的变阵进程。
有必要复习一下,“闪耀术”发威那一瞬间的战场站位:
如果让时间停止在那个刹那,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位于最中心处的
丽丝·康姆斯托克,正在马背上昂首挺胸,右手高举魔剑,一
白茫茫的魔光,才刚刚从她的剑刃上
开了车
大小的涟漪;
在
丽丝正对面,是表
惊恐、手足无措的山贼矛兵,他们手中高高挑起、纵横
错的长矛,几乎已经和自家同事搭在一起、较劲
上了架;
而正面矛兵旁边的侧翼矛兵们,下半身还朝向两旁,保持着转身变阵的奔跑姿态,但他们的上半身和脑袋,则清一色被
剑士的弥天大勇吸引了注意力,如众星拱月般,带着难以置信的讶异表
看向战阵中心;
在
丽丝身后,为数不过四十
的霜枫岭骑兵早已变作两队,背对着
丽丝向战场两翼疾驰而去,高高飘扬在他们身后的披风、围巾与马尾,证明了他们的神速无双。
一时之间,只有霜枫岭骑兵背对着
丽丝,山贼联军的士兵们,无论是处于正面还是侧翼,完全都冲着“苍穹之光”的方向,如注视美杜莎的倒霉蛋一般,被“闪耀术”囊括进了影响范围!
于是当霜枫岭骑兵拍马绕到战场侧面时,和他们对位的山贼矛兵们,别说挺着长矛组织起一个像样的防御阵型了,绝大多数
都还处于眼前一片花白、找不着东南西北的蒙圈状态,其中不少
甚至在夹着长矛拼命揉眼。
霜枫岭骑兵队是初登战争修罗大道的菜
初心者没错;
可在寒光
错、血色弥漫的战场之上,即便是一块迟钝懦弱的木
,也会在面对一群毫无还手之力的敌
时,被唤起胸中埋藏已久的残忍杀意——
——更何况,他们是裂魂之地土生土长的荒原
,是即便山贼强盗纵横叱咤,也仍然坚守在左岸市镇的知生之民!
目前的霜枫岭凤凰台,虽然储备了一大批坚固
耐用的霜枫木骑枪,但却断然不是这群萌新骑兵玩得转的;
所以,他们目前的统一配置都是加长版的霜枫岭土制战刀,勉强当做骑兵刀使用;
不过,这倒正好适应了目前的局势:
作为大陆顶尖骑兵标配的骑枪,虽然短时间内的冲击力刚猛无俦,但在面对一群双目失明的敌
时,每次只能扎一个
的骑枪,毕竟没有长刀用起来顺手;
事实上,霜枫岭的萌新骑兵们甚至都不需要挥动手臂,只要微微侧身,将战刀的锋刃朝前迎向满地打转的山贼矛兵,仅凭战马的冲击力,就可以如蓝翔出身的
英收割机驾驶员一般,沿路割出一片昆仑崩绝壁、台风扫寰宇!
分为两翼的霜枫岭骑兵队,刀是脊峰箭豪牌砂
磨制的快刀,马是从仙
镇马厩里百里挑一偷出来的骏马,
是为了高额军饷不惜抛下平静生活从军
伍的狠
。
这两支骑兵队,在杀戮的同时速度丝毫不缓,毫无阻滞地从山贼阵型的两侧掠过,而等到山贼们视力恢复,踩着满地血
泥泞与同伴尸体结好阵势以后,这两支骑兵队伍早已跑远,几乎都要追上
丽丝·康姆斯托克队长的位置了。
在出发之前,无论是帝国军校出身的肖恩·蒙
顿,还是魔族学院培养的凯伦·勒佩格,在这支骑兵队伍的使用方针上,意见都是无比的一致:
一触即走,不可停顿,速度争先,机动为上!
纯粹由马上萌新组成的骑兵队,可以痛打落水狗,但他们的马术和意志,都不足以应对真正刀刀见骨的生死搏杀,一旦被敌
缠住陷
苦斗,他们就只有全军覆没的下场;
按理说,越是对付山贼联军的这种长矛方阵,越是需要训练有素、盔甲厚实的铁骑洪流,霜枫岭的萌新骑兵们,在这样的战场本来是没有发挥空间的;
可偏偏,霜枫岭有
丽丝·康姆斯托克这么一个握着“苍穹之光”的巾帼猛将;
以她一
之勇,即可
阵、杀敌、攻心,顺带给手下的骑兵队创造出巨大得能塞下鲸鱼的战术窗
期——
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是在军事战术不断发展、装备器械
益
良的大陆之上,帝国也还保留着自古流传的骑士制度,光荣联邦还号称有着三千“先锋”,就连魔族也在部队里设置了专门负责冲阵杀敌的“月武者”:
只要战争的主流还是用刀剑近身互砍,只要把所有
防御能力拉到同一层级的热兵器还没有大行其道,一员猛将是真的能在战场上发挥中流砥柱、一骑当千的犀利作用的。
霜枫岭其实有理由感到惋惜:
要不是全身重甲的胡安·克莱门特太过笨重,天生不适宜骑马奔驰的突袭战,否则就以这位死亡骑士的幽冥重铠、符文巨剑、盖世武艺和不死之身,他甚至不需要像
丽丝·康姆斯托克这样一击便退,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留在战阵之中,凭一
之力开出一家生意火
的血
磨坊。
不过,仅仅是
丽丝,也够了。
因为即便是骑士、先锋、月武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