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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黄金和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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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丽华姐姐!”美佐上了车,第一件事就是向卷毛丽华道谢。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她最终选择了去马场骑大马,毕竟雾岛也有神社,并不稀罕,她对弓道、剑道也不太感兴趣,还是马场更有吸引力——当然,她也没说死了,和雾原秋约定先去马场瞧瞧,要是不好玩就找个理由走,再去神社或是武道馆,反正她要好好玩一天。

为此她谢完了丽华也没忘了千岁和三知代,马上又越过丽华笑嘻嘻说道:“也谢谢千岁姐姐和三知代姐姐,真是让你们费心了。”

丽华晃着一卷毛,拿扇子遮着嘴但依旧难掩得意之,觉得美佐颇有眼光,知道她的私马场比任何地方都好玩,果然选择了她的地盘,而千岁看着美佐抱着小拳道谢,圆圆的像只小松鼠,憨态可掬,不由笑着抻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她挺喜欢雾原秋这个小妹妹的,倒是三知代只是淡淡一笑,不缺礼貌,但也称不上多热——她能来就算给面子了,一般没正经事她都不出家门。

雾原秋坐在副驾驶上,也不管后排大小四个生说什么,抱着小花梨冲司机礼貌一笑,然后客气道:“司机先生,可以出发了!”

汽车应声发动,直奔富良野的久木市而去。

一路上,美佐扮演开心果的角色,和千岁、丽华说说笑笑,进一步打听她们的报;三知代则望着窗外发呆,渐渐睡了过去,估计昨天夜里又没什么好事,而雾原秋则给很兴奋的小花梨指点沿路景色,但基本都是在胡掐一气。

不过途经一片花田时,倒是记起了夏天和病猫一起看花海的约定,不自禁回看了一眼,正对上千岁向他瞧来的目光,不由会心一笑。千岁则小声哼哼了一下,仅猫眼儿中露出一丝丝害羞之色,却没理他,继续小声和美佐说生之间的事儿。

两个小时后,汽车拐进了一条细窄公路,又走了半个多小时,公路变成了乡间土路,周围也开始出现稀疏的树林和大片的场,随后不久就到了丽华的私马场。

这里像个小小的庄园,粗糙圆木围成矮墙,中间有两幢木楼,周围或远或近分布着一些木平房,大概是仓库、马厩之类的地方,其间也栽种了不少树木——矮墙围起来的只是马场的主体,周围的地也全都是,这马场面积不小。

车一停,丽华下了车,仰着小脸吸了一气,“唰”的一声打开了折扇,傲慢道:“欢迎来到我的黄金马场。”

她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嗅到了熟悉的味道,不自禁就有些死灰复燃,又装起来了,可惜没鸟她,下了车的众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好奇四处观望——他们都没来过马场,进来了猛一瞧,发现没有书上写的那么漂亮。

大家脚下是松软的黑泥土,刚走两步脚上就沾上了泥,令不太舒服。旁边三根高大的木搭成了个三角形立架,也不知道是什么用的,看着有些古怪,而不远处是棵大树,树下有两只在散步找食。

空气则有些湿寒冷,比城市里要低好几度,气味也不太好闻,有点臭臭的。

丽华等了一会儿,没等到颂词如,微微皱了眉有些不高兴,再次强调道:“这可是我的马场,只属于我一个!”

雾原秋斜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你不是说过这是你的马场了?”

丽华扁了扁嘴,不吭声了,显得有些委屈,但很快又高高昂起了,因为木楼里有迎出来了——她在雾原秋这帮面前装不起来,在老爹的手下面前还是架子十足的。

这里的果然识趣,迎出来的都显得很尊敬她,一连串的问候,不是叫她“丽华小姐”就是叫她“丽华大”,很像是长期依附犬金院家生活的“领民”,甚至有几个都有些忐忑不安,似乎没想到自家大小姐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来了——丽华也是早上才决定要带美佐到这里来玩的,其实她更想去游乐园,她都没和朋友一起去过游乐园,超想去,可惜被雾原秋否了。

她对这里很熟悉,虽然她以前不住在这里,但这里是她从小到大最常来的地方,随安排了几句就把这帮打发走了,然后又高兴起来,转就对雾原秋他们兴奋道:“我先带你们去看大马!”

她是主她说了算,众都没意见,跟在她后面绕过了木楼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到了一片被木栏圈起来的烂泥场前。丽华左右瞧了瞧,直接冲着场旁像仓库一样的房子大叫道:“喂,黄金,快出来!我带了朋友来!”

她话音未落,一匹马就从“仓库”里溜达着跑了出来,直奔丽华而来,气势雄壮,蹄声如雷——不是形容词,蹄子落地,大地真像在颤,雾原秋只瞧了一眼就知道这片烂泥场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这家伙硬踩出来的。

真的是好大一匹马,丽华说是“大马”还真没说错,这马肩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了,身高两米半应该也超了,而且肌极其发达,蹄子更是硕大无比。

雾原秋瞬间就警惕起来,他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挨得了这马一蹄子,连忙上前把丽华、千岁和美佐护在身后,顺便把小花梨塞进了千岁怀里,而原本睡眼朦眬的三知代也突然清醒了,踏前一步,和雾原秋并肩而立,眼神十分锐利。

丽华不明所以地叫道:“怎么了?”

“没什么……”雾原秋只是本能如此,谁看到一座山“顿顿顿”向你跑来,都要惊一下的,好在这马跑到木栏前立刻就止住了步子,只是低着好奇观望他们,似乎格很温顺,完全没有一蹄子怼过来的意思。

三知代也来了兴趣,仰望着这匹巨型马,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马?”

丽华从他们两个之间挤了过去,得意道:“是英国马,厉害吧?”她想炫耀好久了,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三知代歪看了她一眼,一时有点犹豫,似乎搞不明白英国马是指产地还是品种。她偏科比较严重,喜欢的是真通,不喜欢的是真不通,而雾原秋看着这雄壮之极的马倒是若有所思,迟疑着问道:“这是不是英国的夏尔马?”

他好像在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马,毕竟看起来体重能有一吨的马没多少,其中最壮的就是夏尔马了。

马匹按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骑乘马、驮马和挽马。夏尔马就是挽马,主要工作是耕田,比牛力气还大,一般常说的“马耕”指的就是用这种马耕田,三五匹一字排开拖着巨犁,不比拖拉机差劲,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好像养了上百万匹这种马,这才打下了足够支持发,能有多余进行工业生产的粮食基础——这种马力气是真的大,哪怕一匹马就能在拔河比赛中轻松战胜十几个壮汉,或是能拖着三四吨的重物硬走。

马力里面的“马”,好像就是指的它,就是速度有点问题,这马跑不快。

当然,雾原秋也不敢肯定,毕竟他又不是马匹专家,能大概猜一猜就是极限了,上面的数据记没记对都不敢肯定。

丽华则眨着那对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纯净大眼睛,也开始犹豫了。她虽然生在畜牧世家,家里从牛马到鸭都养,但她从来只是跑来看、跑来玩,就管这马叫黄金,是什么品种她真不知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了手机,掉打了个电话,小声说了几句话才转过来,骄傲道:“对,黄金就是英国的夏尔马,血统很纯正,和它相当的也就两千多匹,很值钱!”接着她不敢多聊这话题了,她也就问出了一个名字,生怕雾原秋等再追问细节,又连忙道,“可以进去看哦,黄金格很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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