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养育兵又是什么呢?”
青青子衿继续问道。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养育兵为八旗兵种名。初称“教养兵”。清廷为解决八旗余丁生计而设立的预备兵。”
曹七七一边左顾右盼寻找地宫的
一边说道:
“顺治十七年(1660),曾从八旗余丁内挑取四千八百
训练技艺,食正兵一半饷银,是为清廷设立八旗预备兵之始。”
雍正二年(1724),清世宗命正式设置八旗养育兵五千一百二十名,并规定:满洲每旗四百六十名、蒙古每旗六十名为马兵(月食饷银三两),汉军每旗一百二十名为步兵(月食饷银二两),每旗各派参领三
、副参领三
、闲散章京十
、骁骑校十
管辖训练,纛、旗均用飞熊图案、白色蜈蚣镶边、黑色缨穗。乾隆三年(1738),廪食三两饷银满洲、蒙古养育兵尽数挑取护军、马甲等经制额兵,原汉军养育兵与新增养育兵共一万五千九百名,均月食饷银二两;
乾隆十八年,养育兵增至二万六千二百余名,均改食饷银一两五钱,惟满洲、蒙古有米,汉军无米。
嘉庆十年(1805),复命新增满洲、蒙古养育兵均无米;
道光三年(1823)又定,每旗各佐领下有米养育兵十八缺,无米养育兵七缺。凡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养育兵,均从十岁以上之另户余丁及闲散云骑尉、骁骑校等微员子弟内挑取,其他官员子弟及开户余丁不得挑补。”
“所以....领催又是什么呢?”
青青子衿的问题随后而至。
“领催为清代官名。清朝八旗军下级军官。满语“拨什库”的汉译。司佐领内的文书俸饷。”
曹七七目光游走在地面上:
“顺治元年(1644),定满、蒙八旗每佐领下六
,汉军八旗每佐领下设四
。由“马甲”(即八旗骁骑营之士兵)内选充,满、蒙八旗兼于本佐领识字护军内挑补。康熙四十三年(1705),满、蒙每佐领下裁一
。掌登记档册、支领官兵俸饷。”
顿了顿,曹七七再度开
说道:
“八旗军职是这样划分的”
1、都统:(满语:固山额真)
都统为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最高长官。
级别:从一品
职责:执掌一旗之户
、教养、官爵承袭、军事训练等。
2、副都统:(满语:梅勒额真(梅勒章京))
副都统:在某些地区,副都统即为一地驻防旗长官
级别:正二品
职责: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
3、协领
协领在东北地区,协领有独处一城领驻防者,如吉林珲春、三姓、拉林等处。
级别:正三品
职责:负责驻防旗之一旗军政诸务,军政一体式。
4、参领(满语:甲喇额真(甲喇章京))
参领驻京,下辖佐领若
级别:正三品
职责:掌管上三旗包衣事务,编审三旗包衣丁
名册,领发官兵俸饷及养赡、赏恤钱粮,办理文武生童等考试事宜,挑选三旗包衣披甲,旌表贤孝节义,稽查世职谱系,查禁逃
,以及训练
演、值班宿卫等事。
5、城守尉
城守尉属驻防将军、或副都统辖,保定、沧州、太原、开封四处则为独自率兵驻防。
级别:正三品
职责:负责重要府州防卫,掌驻防旗营军政事务,修举武备,绥缉地方。
6、佐领(满语:牛录章京)
驻京师者置于参领之下;驻防,地位则置于协领之下。
级别:正四品
职责:负责一牛录的事务,掌管所属户
、田宅、兵籍、诉讼诸事
7、领催(满语:拨什库)
佐领下皆有设置,由马甲、闲散内优秀者礼之
职责:专司登记档案及支领俸饷诸务。
8、骁骑校(满语:分得拨什库)
骁骑校佐领之下
级别:正六品
职责:听令行事
9、马甲
骑兵,又称骁骑。
级别:无。
职责:听令行事。
顺治十七年(1660年),谕令固山额真清文仍称固山额真,汉文称为都统;梅勒章京汉文称为副都统;甲喇章京称为参领;牛录章京称为佐领。这样,牛录(佐领)—甲喇(参领)—固山(都统)逐渐成为八旗都统的分层管理机构。
京师八旗中,八旗都统每旗一
,从一品;副都统每旗二
,正二品,下设参领、副参领、佐领,晓骑校及印务参领、印务章京、笔帖式等。参领各旗
数不一,正三品。其中满洲八旗每旗五
,共四十
;蒙古八旗每旗二
,共十六
;汉军八旗每旗五
,共四十
,合计为九十六
。副参领,正四品,与参领额同。
佐领,正四品,满洲八旗有六百八十一
,蒙古八旗有二百零四
,汉军八旗有二百六十六
,共计一千一百五十一
,由参领统领。晓骑校,正六品,与佐领额同,即每佐领下设一晓骑校。印务参领,满洲八旗十六
,蒙古八旗八
,汉军八旗十六
,共四十
。印务章京,满洲八旗共六十四
,蒙古八旗三十二
,汉军八旗四十八
,共一百四十四
。笔帖式与印务章京额同。另外,各旗还设随旗行走散秩官,无定员。
在八旗中,都统为一旗满洲、蒙古、汉军的最高长官,既负责军务,又负责一旗民政事务。清
关前,满语称固山额真,设1
;设左右梅勒额真(後改为梅勒章京)各1
。京师八旗满蒙汉各有都统1
,从一品,共设都统衙门24处。在各省置驻防八旗,辖兵2000名以上者,以将军领之。全国设将军衙门13处均从一品,以满洲王公或亲信大臣兼任。各防以将军或都统为长官。一般将军与都统不并设,凡设将军处,下置副都统。在某些地区,副都统即为一地驻防旗长官。
副都统协助都统工作,参领则是承上启下之官员,介于都统与佐领之间。佐领负责一牛录的事务。都统和副都统都不世袭,由皇帝临时任命。参领也不世袭,于本旗内补授。佐领多为世袭职,如勋旧佐领,世管佐领,也有非世袭的,如公中佐领。
此外,
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
,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
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
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
数占满族
的比例愈来愈小。
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
关前满洲八旗共3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18个;蒙古佐领117个,又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57个,又半分佐领5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583个,又半分佐领28个。
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顺治时,北京八旗增编满洲佐领8、蒙古佐领8、汉军佐领47。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69个,嘉庆时增加到681个。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又增加76个,雍正二年(1724)定制为2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