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
郑氏,不仅封她为贵妃(常洛的生母王氏未封贵妃),还想立朱常洵为太子。内阁大学士王锡爵、沈一贯、方从哲等虽然也主张依制立长,但他们怕触犯皇帝,有时态度暧昧。
许多朝臣包括后来属于东林谠的一派
,一则认为应该依制立储,二则
恐郑氏家族窃权,纷纷上书,坚决要求尽早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立长是名正言顺,神宗不好公然违反“祖制”,所以立太子的事拖了几年也定不下来。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正月,神宗下诏将长子朱常洛和另外两个儿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时封王,而不明确皇位继承
,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包括顾宪成、顾允成兄弟在内的许多廷臣,上奏阻止这一诏令的颁发。神宗迫于公议,于二月间收回了三王并封之命。
(东林谠:
铁,不怂,就是刚!)
不仅许多朝臣,就连神宗的母亲慈圣皇太后也坚持立长,因此到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神宗只得册立年届二十的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神宗同时封朱常洵为福王,但又不让他到封地洛阳去,还以授给福王的土地不足四万顷为借
,继续将福王留在宫中。
(万历一看就是老演员了)
(东林谠:皇帝你演我,你这样尊重我吗?)
当时东林谠
叶向高为内阁大学士,上疏坚决反对。在叶向高等
一再敦促下,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三月,万历帝让福王赴洛阳,授给他的庄田也削减了一半。这就是“福王就国之争”。
福王朱常洵到封地之后,郑氏集团仍谋夺取皇位继承权,一再策划谋害太子朱常洛,因而发生了明末著名的宫廷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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