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第一、国讳。
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
,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
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皇帝即位后不少主动改为生僻字,是为一种为减少麻烦的方式。
清代
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诏曰:“不可为朕一
,致使天下之
无福。”
第二、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最令
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
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
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此外,
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
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
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
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薛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
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
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
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奇葩的是:家讳在古代受法律保护的。
《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
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