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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七章 文明进步 文明倒退(打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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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秦朝的斩首还感觉不过瘾,于是又加重了。

具体的惩罚是将贩子斩首以后,再把尸体分尸,让所有都知道这就是贩卖的下场。

同时对购买者也有惩罚,如果购买者明知此是被拐卖而来的,却还进行购买的话,一经查实与贩子同罪,也是那个下场。

牛不牛...买和卖都会杀,而且是死刑,当然了,到了唐朝的时候,怎么说呢,有说文明了,进步了,因为秦汉时期对贩子的打击力度虽然空前强大,但是由于一律斩首,所以也出现了轻重不分的问题。

在唐朝时期贩卖况十分严重,因此唐朝各级政府都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不过对贩子开始酌处理。如果被捕的贩子是将送进富户家做婢或者送进青楼做的话,那贩子死定了,要被绞刑处死。

但如果是将卖给他为妻的话,那贩子捡了一条命,要被发配三千里充军。对于那些购买者也有处理,不过比起汉朝轻了很多,仅仅是3年徒刑。

但是这样的惩罚只会让那些贩子越来越嚣张,越来越猖獗,很快到了宋朝,宽松的律法让拐卖儿童的况又开始猖獗,好在呀,虽然宋朝皇帝都比较有文艺范,但是对于贩子也不手软。

由于各级官员和那些地方豪强家族都有大量的仆,但这些的来源很成问题。宋朝皇帝的规定是购买仆时必须问清是否自愿,并且还要有准确的身份证明。

同时对团伙作案的处理也不同,如果是将贩卖进了辽国或者西夏,那不好意思,所有的贩子不论主从全部斩首。对于国内的贩卖,为首者杀,其余全部流放到朱崖洲。

明太祖朱元璋对于贩卖的行为非常的痛恨,在《大明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团伙作案的首犯斩首,从犯全部发配边远地带,在路上还要带着50到100斤不等的枷锁。

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从犯,由于罪行不足以斩首,只能继续发配,不过这次的发配是无期的。说句话说贩子在边地死了的话,让他的儿子接着来充军,这就是他们的报应。

哈哈...只是可惜呀,现在得我们文明了,进步了,不能再野蛮了,所以丢了孩子,就自己寻找吧,二十年,五十年,看你自己的坚持,即使找到了,你儿子也不一定会认你,那你就自认倒霉,谁让我们是文明,进步的世界。

进步和倒退,谁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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