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即将兵。
而各行军之间如何协同作战,由行军总督负责,负责对各行军都督下命令,即将将。
可以预见,行军都督管束本部兵马会比较容易,因为这些兵,本来就是随着主将编为行军的,都是老部下,管起来当然没问题。
但是,行军总督要管束行军都督,就有些困难,因为这种上下级关系,是临时构成的。
即便行军制度下,参战将领的上下级关系,仅看行军军职,而不是其本官官职、军号、爵位,但
的尊卑心理以及不信任感,不可能因此改变。
所以,依旧存在上级指挥不动下级的可能。
依旧存在各行军都督对行军总督的命令阳奉
违、消极避战甚至临阵脱逃的可能。
“这是军法执行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李笠回答,“在军中执法,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
“诸军协同作战,如何避免‘友军有难、见死不救’?如何避免出工不出力?如何避免硬仗不打,顺风仗争着打的
况?”
“有时候,战事不顺,并不是将士不用命,实在是打不过,技不如
。”
“那么,若该行军被判定是消极避战,来个阵前处决主将,或
着行军将士出战去送死,容易引发兵变甚至叛变。”
“若把军法的执法权,全都
给行军总督或监军长史,由其全权处置行军都督,难免出现滥杀、挟私报复的
况。”
萧询想了想,说:“可以派御史作为监察,监督行军总督、长史执行军法呀。”
“若作战时,某行军都督有消极避战嫌疑,触犯军法,当斩,就由行军总督、长史加御史,三
共同商议,只要有两
赞成,就该执行。”
皇帝懂得不少,让李笠省去了解释,于是图穷匕见:“陛下所言甚是,然而,以不通军事之御史去监察军法执行,弊大于利。”
“所以,臣要给行军制度,加一个小小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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