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提示:宿主力量突
十点,突
第一道临界线,获得力量属
附加能力:生命抗
——当生命值下降到10%时,强制解除自身所有负面状态!”
正在沿着街道下的屋檐小心穿行的陈勾登时眼睛一亮。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这个生命抗
附加能力虽然没有额外增加力量和生命,看似对战力毫无提升。
但在关键时候,却是可以救命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假如敌
有晕眩或迷惑类的技能,这个能力就能帮陈勾避免直接被“晕到死”的危险。
在生命只剩下10%的时候强行恢复清醒,就保留了一丝逆转翻盘的机会。
总的来说,很合陈勾的心意。
对于一个拥有强大召唤物的召唤师而言——本体苟命就对了。
21世纪的纽约是一个有着近千万
的巨型都市,但陈勾眼下所在的红钩区几乎已经沦陷。
时不时就有三五成群的返魂尸从街道旁的房屋或下水道中钻出来,对一切可以看到的活
发动袭击。
陈勾急于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渡过降临后的第一夜,可这对
生地不熟的他而言并不容易。
好在的是觉醒法则之力后,他的感知比普通
敏锐,绝大多数时候都能提前听到返魂尸行走时独特的脚步声,从而避开。
虽说斩杀返魂尸可以获得觉醒值,提升觉醒等级,但眼下显然不是冒冒失失升级的时候。
血族的社会体系类似于星际争霸中的虫族,所有返魂尸都能和背后的血祖建立直接联系。
如果陈勾太“跳”,短时间内斩杀的返魂尸太多,最终肯定会引起血祖的注意,从而引来更凶猛的追杀。
十几分钟后,一家珠宝店的招牌映
眼帘,陈勾略一思索,便决定今晚就在这里过夜。
珠宝店里最多的是什么?
自然是珠宝。
而白银也属于其中的一种,虽然价值最低,但多少应该也会有一些银质的首饰。
返魂尸惧怕的克星,除了阳光之外就是白银了。
所以按照习
推断,返魂尸会避开这种对方,绝不会在里面扎堆。
其次,陈勾能从里面获取一些白银,以备将来制作成武器。
要知道,在苍澜主世界,白银可是十分珍贵的战略物资,远超黄金。
珠宝店的大门紧闭,被高科技密码锁锁着。
陈勾直接以十一点力量挥动
钢长剑,
力
坏。
连砍了十几剑,直到门锁部位支离
碎后才终于打开。
庆幸的是由于丧尸的
坏,珠宝店的警报系统断电失灵,否则警报一响,把大批丧尸引来,他只能放弃这个好不容易选中的地方落荒而逃了。
借着落地玻璃窗户外照
进来的月光,只见大部分橱窗都是空的。
显然那些被认为值钱的珠宝都被店主转移走了,只有极少数被认为价值不大,且不便转移的东西被留下。
这正好便宜了陈勾。
因为最不值钱的就属白银。
尤其显眼,第一时间就被他看到的,是一张银色面具。
似乎是某个客
为万圣节晚会而定制的国王装扮之一,外形看去很像电影天国王朝中,那个传奇且患有麻风病的耶路撒冷皇帝鲍德温四世所戴的那个。
冰冷的面具不会说话,但戴在脸上后,镜子里毫无表
的面具下却凭空传出一种沉稳、神秘与坚毅之感。
将陈勾少年面容的稚
完美掩饰,让他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张面具。
门外的世界依然颓废而恐怖,门内安静而宁和。
陈勾戴着银质面具,坐在镜子对面,看着镜子中陌生的自己,这才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
既然已经来到这个熟知剧
的世界,仅仅完成坚持十天的
渊考核显然不足以让他满足。
必须在这个世界获得更多的收获!
“最起码要尽可能提升觉醒等级,达到lv5解锁第二个技能位。”
“这样回去之后,才能展现自己的价值,在
渊骑士团获得更好的待遇,避免再一次被当成炮灰。”
不过想要提升等级也没有那么容易就是。
从lv3升到lv4需要的觉醒值是400点,从lv4升到lv5时会
涨到1000点。
斩杀一个lv5的魔童能得到100点觉醒值,所以理论上他斩杀14只魔童,差不多就可以升级了。
但要他独自一
做到,显然并不现实。
如果再被三只以上的变异返魂尸围住,可就不一定能有刚才面包店那样的地利和运气了。
何况,他还得防备被血祖盯上。
“所以,必须从剧
物那里得到帮助!”
“剧
中男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学博士,也就比普通
强壮了那么一点而已,倒是活了将近七八十岁的亚罕拉伯战斗力不俗,而且知道不少古代的秘密。”
“还有昆兰,剧
中武力值第一,一直追杀血祖,如果有他帮忙,升级肯定是水到渠成……”
陈勾陷
沉思,他在想怎么才能获取亚罕拉伯和昆兰的信任。
说起这两个
,就不得不谈到血族的起源了。
5000年前,死海边有两个罪恶滔天的城市索多玛和蛾摩拉,上帝派出三大天使:阿兹瑞尔,加百列,米迦勒前往将之毁灭。
在罪恶之城中,阿兹瑞尔被
类的罪恶和
感所引诱,堕落了,在完成任务后,它攻击米迦勒,喝下了天使的银血,妄图取代上帝,在地上称王。
但随即被赶来的其他天使以光箭钉死在大地上,并被撕开成7块分散在各方。这些残块被大地掩埋,后来生出一些虫子,这就是血族的七大始祖。
其中阿兹瑞尔的
部是它最罪恶的部分,在海水中漂流了很久,最后才生出第7始祖。
也就是现在为祸纽约的血祖。
正是由于这个起源,所以阳光与白银是血族的克星。
血族七大始祖中,前面六个虽也曾在大地掀起灾祸,但最终都蛰伏隐藏起来,不为世
所知。
只有第七始祖比其他6大始祖更年轻,也具有更大的野心-----想要统治整个世界,将大地变成血族的乐园。
血祖的本体是一条红色的血虫,非常弱小,但它拥有记忆,可以选择宿主寄生。
所有被他寄生的
都会力量大增。
而且他可以像更衣一样不断更换寄生的躯壳。
亚罕拉伯是二战时期曾被关押在纳cui的犹太集中营,那时他就见过血祖,并与之战斗。
他的妻子为血祖所杀,而他也曾将血祖族封印,直到几十年后的现在,又一次被
释放。
简而言之,他是这个世界正宗的本土猎魔
。
至于昆兰,生于古罗马时代,是由一个被血祖感染的孕
所产下的混血,半
类半血族,血
为白血。
罗马时代血祖寄生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是皇帝身边的红
,只吸处
的血。
后来一个疏忽,吸了一个怀有身孕的,而且没在生下来之前杀了胎儿,然后就有了昆兰。
昆兰体内是没有血虫的,也不听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