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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提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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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怕被抢啊!

章得象道:“臣也觉得此事可以商议一下。”

赵祯仍然犹豫不决。

林近又道:“查抄家产这种事做的多了也会受诟病,而且也是可以有例外形的。”

赵祯闻言问道:“你详细说来听听。”

“律法只保护遵纪守法的良民的财产,而那些犯了罪的就另当别论了,不过臣还是建议只查抄违法所得,或者并处一部分罚金。”

闻言又是沉思起来,他们都在权衡利弊。

林近掏出吴淑姬抄写的大宋物权法,“这是臣昨晚整理的律令条文,还不尽完善,官家和几位宰辅可以参详一二。”

林近一次拿出两册,一册传给了赵祯,另一册则被几位宰辅围着看了起来。

赵祯是越读越心惊,这规定的面面俱到,自己以后要抄别的家也得按规矩来。

吕夷简则是对林近的才能更吃惊了,这物权法里竟然还要保护了,著作权和专利权和权。

这已经将所有能买卖的东西涵盖了进去,而且还设定了违反此法的相应处罚。

都看向赵祯,官家啊!你以后也不能随意查抄别的家产了。

赵祯问道:“朕如果违反了又该如何处罚?”

“大宋都是官家的,您要违反自然是谁也不敢处罚,那时这部法律也就失效了,朝廷就会失信于民。”

“朕会与几位宰辅商议此事,你可以退下了。”

林近道:“官家,臣想明回河北路。”

赵祯道:“事还没解决你怎么能走?”

林近道:“主意臣已经出了,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章得象问道:“就用这部律法?”

林近摇道:“惩治此次的首恶,立法限制谏官,再立物权法,缺一不可。”

赵祯面色一凝,他此时心中很无奈,他很不喜欢这部律法。

林近见此自然也猜到了什么,“官家,诸位宰辅,立这部法律可以限制很多依仗权势搜刮民财,到时候必然民心四归。”

赵祯与几位宰辅面面而斥,自己等又不是强盗,什么时候搜刮民财了。

林近躬身道:“臣告退了。”

林近告辞出了御书房,这件事怎么做让屋子里那群去想吧!反正自己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只有立法保护私有财产,大宋的商业才能更进一步。

此时虽也有条文保护私财产,但都笼统的规定在宋刑统里,漏百出很不专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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