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天气还没有回暖,夜风袭来的时候更是挟裹着寒气,凌晨的夜,昏黄的路灯,地上如一线青烟般落寞孤绝的影子。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韩靳晏就那么在楼下站了一晚上,
一动不动。
整整一夜,目光都放在了楼上。
那个
一直都没出来……
所以他们两个,是真的在一起了吗。
想到这里,
韩靳晏牵强的扯了下薄唇,发出了一声近乎自嘲的笑。
男
朋友,
留下来过夜发生关系也是很正常的事
,
他又在奢望着什么呢?
在晨曦第一缕光
晓之前,
韩靳晏攥了攥手,低着眸,近乎狼狈的离开。
冻了一晚上,
动作都有些僵硬了,麻木又漠然的开车离开。
只是韩靳晏没想到,
回到房子后会见到这么一个
。
“妈?”他拧了拧眉,声音微哑却平静的说了一声,不冷不淡的语气,韩靳晏心底想着的却是幸好带了
罩,要不然林
士看到了,还不知道有多麻烦。
林静珠坐在了沙发上,她脸色略微有些难看,视线落在了一夜未归,风尘仆仆的年轻男
身上,
“我问你,你这一晚上去哪了?”
韩靳晏没先回答,只是脱下了黑色风衣的外套,刮在了衣架上,伸手扯了扯衣领,然后低着眸解开了一颗袖扣,“我有自己的自由空间和私
事
。”
听到这不温不淡的话,林静珠心底窜着一
子无名火,她一拍茶几,“你是不是见到了南酒?!”这话一出,便一发不可收拾,“你这一回国就直接碰到了南酒,你难道感觉这是一个巧合吗?”
“你现在是不是还对那个南酒余
未了?还想重修旧好?我告诉你,绝无可能!”他们韩家是不可能接受一个从小就身处那样生活环境,而且还打架叛逆的姑娘。
“呵。”韩靳晏听到这话,抬了下眸,似嘲非嘲的语气,“余
未了?重修旧好?我倒是想,可
家不愿意。”
“你以为你儿子是谁,谁都要喜欢?一个意外相遇到了您的
中都能变成了她的处心积虑。”韩靳晏反唇相讥,顿了顿,他眼底划过一丝冷意和受伤,稍纵即逝,仿佛不曾出现,“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又看不上我。”
林静珠完全没有想到韩靳晏会说出这种话,她一时间愣了半晌,反应过来之后疾言厉色道:“靳晏!我不管你心底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你最好不要再和南酒有任何的牵扯!”
“妈,你该回去了。”韩靳晏声线平静,语气中没有半分波澜起伏。
林静珠有些不甘心,可她心底也清楚自己十月怀胎生的儿子骨子里到底是个多固执的主,她这样说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看来……
还是得跟以前一样,
从南酒那边
手。
等林静珠走了之后,
偌大而空旷的房间瞬间又清冷了下来,恢复了安安静静的孤寂。
韩靳晏吐出一
郁气,他随手摘下了
罩,侧颜到现在还是火辣辣的疼,很容易让他想起了那个冰凉却炽热的吻,和当时那
毫不掩饰的厌恶神
。
他神
微怔,目光放空了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最后一个
到了书房,随意拉开抽屉,能看得到里面放着的各式各样的糖果,很是漂亮。
韩靳晏盯了两秒,然后面无表
的关上抽屉,单手放在
袋中,冰凉指尖压在了一张照片上。
他缓缓摩挲了下,最终还是拿了出来。
晨曦
晓,第一缕阳光普照万物。朝阳似火,冉冉升起。
有清晨的光透过了巨大的落地窗,细细描绘在那一张照片上。
照片看起来有些年
了,已经泛黄了,看样子是经常被主
拿出来摩挲,边角处都有了许些毛边褶皱,不过依稀可以知道这一张照片被保存得很好。
细碎的光洒在那上面,勾勒出照片上的
孩。
她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
笑的时候十分醉
,眉眼弯弯,如同皎洁又清冷的新月,融着一泓月色。
照片上的
,
容颜还有些青雉,看得出是年少时期。
身上还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逆光而站,容颜是几乎可以灼伤
般的惊艳,眉目间敛着属于年少的桀骜不驯,眉梢轻挑间笑得散漫又灼烈。
那是南酒。
十七岁的南酒。
而如今,
已经八年了。
这一张照片也过去八年了。
韩靳晏就盯着照片出神,自己也不知道盯了多久,直到眼睛都有些酸涩,却还是舍不得眨眼。
心底也是酸涨的难受,像是被什么充斥着,又像是什么脱离了,空
的,只留下了满腔绞痛。
原来她都已经有男朋友了啊……
真的。
韩靳晏看得出来,
那两个
相处谈话间的自然熟悉。
自然也能看得出来简肆眼底含笑下的温柔
感。
很像是一对男
朋友。
事实上,还真的是。
想到那一幕,韩靳晏讥讽一笑,可眸底
处更多的是荒凉,是死寂。
那他呢。
他算什么。
这八年间走不出来的从始至终只有他一个。
所以这张照片,留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多想用力一攥,把照片像是废纸一样揉碎,然后毫不留
的扔进垃圾桶里抛弃。
可这只是想。
真的要那么做,他却下不去手了,如同灌了铅般。
阳光已经有些刺眼了,透过落地窗照耀了书房,像是洒了一地的碎钻。
韩靳晏伸出手,挡住了有些刺眼的光线,然后认命的闭上了眼。
那一张照片,
被放在了距离心脏最近的位置上,
温度灼热。
…
生活还在照常继续,这个世界上不是没有了谁,失去了谁就会停下运转。
最多也就是在夜
静的时候,饮尽荒芜。
夜晚,
是属于酒吧的狂欢。
今晚却迎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在这样迷
又混
的场所中,
角落里站了两个不合时宜的身影,注视着驻唱台上的一幕。
五颜六色的迷离光线打落了下来,靡丽而低奢,是纸醉金迷的风月场地。
一个穿着皮夹克,柳钉靴,
练又帅气的
就那么半靠在高脚凳上,长发,耳钉,桃花眼,她怀中抱着一把电吉他,就在麦克风前纵
歌唱,不断地从红唇中飙出了一个又一个令
热血沸腾的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