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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章 打狗棍法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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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所有都已经认定他真的做出了艹这种事。

哪怕李淳罡自诩脾气好,从不轻易跟红脸,但是善被欺,这一刻看到一大堆傻【哔——】子跟风狗纷纷开帖怼自己,也忍不住怒从心起。这已经不算是简单地污蔑了,而是一种从道德层面上的诽谤,对他的个声望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已经是一种犯罪了!

(╯°Д°)╯︵┻━┻

怒过后,下一秒冷静下来又忍不住露出自嘲的笑容,该不该说这是个智商鉴定帖呢,这么一个帖子,炸出一大群智商硬伤的蠢鱼,被当枪使了都不知道。

好,很好!

你们想要把事闹大是吧?行,没问题,那我就陪你们玩玩!

果断打开文档,编辑回应声明。

十分钟后,网文江湖论坛上面又多了一个关于网文大神至淳至罡艹话题的帖子,只不过引注意的是,这个帖子的发帖,正是至淳至罡本

标题:“那些说我艹,把脸洗净来,我挨个抽肿你们的脸!”

正主出现了!

很多看到都眼前一亮,不管是吃瓜的嘲讽的谩骂的还是帮腔的,一时间都纷纷看过来。

不出意外,这应该就是至淳至罡本的回应了。这风格,还是一如既往的霸气狂妄啊,也不知道他是真有所依仗还是无知无畏,更何况这会儿正是风尖的时候,也没有敢贸然冒充,那是自己找骂呢。

想想也是,事随着时间过去越闹越大,如果有误会还是趁早澄清的好,别等到不可收拾了再来回应。哪怕事是真的,早点采取危机公关措施也比晚要好。

点开帖子,便看到正文写到:“如果不是同行朋友截图发给我,我还不知道自己在网文江湖已经快要成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呢。

我今天来是给自己讨个公道的。你们不是说我艹吗?证据呢?拿出来啊!别装死!@造谣者1号@得最凶的龙套甲@跳得最欢的智障乙!骂了半天,你们够爽了吧?不过我只看到你们骂我的话,没看到半点实锤啊!

哦,谁最会骂街谁就有道理对吧?那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我小区里的那几个泼,岂不是战斗力完各种商业谈判高手?

我今天把话放这了,一小时之内我要看到证据。如果你能证明我真的艹了,甚至能证明我跟任何一个的,有牵手以上程度的亲密接触,都算我输!”

当然,要是拿不出证据来,那就别怪我了。往你们造谣,别告不动你们,不代表我也告不动。我今天心很不好,所以有是要倒霉的。认识我的老读者都知道,不是没有因此收过我发出的律师函警告。

这次所有掺和污蔑诽谤我的,别以为网络就是法外之地!告诉你们,太天真了,别忘了有种职业叫做网警。另外这件事我发帖澄清之前就已经打电话咨询过律师意见了,拿不出证据来的话,有一个算一个,你们就等着接我的律师函吧!

只能说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有些是真的没有!”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格,坏他名誉,节严重的行为,都属于诽谤罪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几年,最高法还通过了相关规定,网络造谣同样属于诽谤罪。只要点击观看数超过5000,或者转发超过500次,都可构成诽谤罪。

如果李淳罡真的艹了,对方这样说顶多算泄露他隐私,并不能构成诽谤造谣罪名,然而事实上他并没有。

因此,只要李淳罡舍得花钱,存心想告对方,那绝对是一告一个准!

饶是如此,造谣成本还是太低了,某些在互联网上搅风搅雨,完事之后道个歉就当完事了,压根没想过这样会对别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当真是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

所以,这一次,李淳罡是不打想纵容下去的。

对这种嘴贱的家伙,惯着他嘛?

逮着机会就是要往死里弄!不然还真以为造谣是什么光荣的事呢!

更何况不然这些造谣的家伙付出相应的代价,有一就有二,保不准以后还会有更多莫名其妙的跳出来造谣各种各样的事,既然如此还不如趁着现在这个机会,未雨绸缪,直接把这些一棍子全部打死。

只有棍子真的实打实落到身上了,感觉到痛了,这些兴许才会知道害怕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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