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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到最后一个当事
谢渊时,被告方代理律师又对其
票对账单提出了质疑。
方晓认为,此案件要求的账单统计期间或者说对账期间是2015年3月1
至2018年12月31
,而谢渊的对账单仅仅打印了2015年3月1
至2018年6月30
的,缺失了整整半年时间的,这就有可能导致计算的投资差额损失有误。
所以,他要求我方提供谢渊完整的证据材料,或由法庭重新调取相关证据,也即谢渊被诉
票完整的
易明细。
其实,我们在收取材料,也就是接受当事
的委托时,都要求当事
提供统计期间完整的
票对账单,因为这是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依据,也是此类案件中关键的证据材料。
但是,很多当事
总是不理解,他们往往去证券公司只让打印自己有
易部分的账单。
这就导致账单往往缺失几个月,甚至一年。
今天开庭的这个案件,
票名称由“携和
份”,它的虚假陈述行为实施
为2015年3月19
,揭露
为2018年1月29
,基准
为2018年12月6
,基准价为12.8元。
票索赔的条件为:必须在2015年3月19
至2018年1月28
之间买
并且持有携和
份这个
票,才有资格参加诉讼,获得赔偿。
而
票对账单打印的统计时间段则要分两种
况。
如果投资
第一次购
携和
份这支
票是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实施
至揭露
之间的,就本案而言,假设投资
在2016年1月10
第一次买
携和
份这支
票,那么他需要打印
票对账单的统计时间段就应该是:2015年3月1
至2018年12月31
。
但是,如果投资
第一笔买
携和
份是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实施
之前,比如2014年10月5
,那么投资
打印
票对账单的统计时间段就应该是:2014年10月1
至2018年12月31
了。
因为,在用先进先出法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2015年3月19
前投资者持有被诉
票的
数,将作为库存
。
假设投资
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实施
之前持有5000
,在实施
至揭露
之前买
10000
,同时拋掉5000
,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可索赔
数时,优先认为抛掉的是库存5000
,而不是买
的5000
,也就是说揭露
后,投资
仍有10000
可获得赔偿。
如果你提供的账单不反映库存
况,岂不是少获赔5000
?
但大多数委托
,总是把
票索赔时间段和
票账单打印的时间
段混为一谈,只打印虚假陈述行为实施
至揭露
之间的
易明细。
这就给我们后期的损失核算工作造成了困难和麻烦。
我们需要一个个同当事
核实
易
况,通知其补打
票对账单。
有些委托
一点就通,很快就按要求把账单补寄给我们了。有些委托
你的苦
婆心地、不耐其烦地向他解释了又解释,他还是磨磨蹭蹭、推诿找荐,最后愤愤的补来账单。
还有的委托
,一百个不
愿,最后冷冷拋出一句:“太麻烦了,我放弃吧!”
当然了,这仅仅是万分之一的少数顽固悲观派。
有
问,既然
票索赔的时间段是自虚假陈述行为实施
到揭露
或更正
之前买
并且还持有的
票,那么打印这段时间的对账单明细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打印到基准
去,多打印那么长时间的对账单是何意义?
这就要讲到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了。
依据《最高
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规定》“第三十一条投资
在基准
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
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
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以及“第三十二条投资
在基准
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
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
或者更正
起至基准
期间,每个
易
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即基准价,乘以投资
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这也就是说,
票在基准
及以前卖出还是在基准
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计算的方式是不同的。
所以,只有完整的反映证券
易
况的对账单才能显示基准
之前或之后证券
易状态,计算出来的投资差额损失才
确。
而少任何一段
易明细,都有可能导致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结果出现误差。
当然了,凡事有一般必有例外。
就象谢渊这样,虽然缺少了2018年7月1
至2018年12月31
的账单,但从他的
易明细来看,实施
至揭露
买一万
,而揭露
至基准
卖出一万
,也就是说,在基准
前他已经将
票清空了。
所以,2018年7月1
至2018年12月31
即便还有
易,也不影响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当我把这一点解释给法官听时,主审法官点了点
,问被告是否还有其他异议。
被告方代理律师方晓无奈的摇了摇
说:“没有了!”
随着审判长将法锤敲下,庭审终于结束了。
我
舒了一
气,看看手表己经晚上六点钟了。
同事们早已下班走了。
现在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我一个
。
关掉电脑,我习惯
地整理了一下办公桌上的文件,便拿起包包准备回家。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翻开包包,拿出手机一看,是崔璨璨打来的。
“在哪呢?刚打你电话关机!”
“哦,刚刚网上开庭结束,你在哪呢?回家了吗?”我关切的问。
“没,在办公室加班呢,马上就好,你等我几分钟怎么样?”
“没问题,我过来找你!”
“好的,我在办公室!”
挂完电话,我乘电梯直奔崔璨璨办公室而去。
到了才发现,她办公室外面的公共办公区内还有五六名律师助理在加班呢。
“哇,你们工作真拼命呀,这么晚了还在加班加点!”我禁不住赞叹到。
同时也为律师助理们的拼博
神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