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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原来如此 【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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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枪响,方子英授首!

“我说当初好好的,这个方子英怎么忽然之间就激动了,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从千岁手里接过一盘红烧鱼,高昂喃喃自语,返回了里屋。

如果说他以前都是怀疑劳芳是幕后主使的话,通过刚才的回忆,他已经确定:劳芳才是方子英背后的那个

也就是说,二十多年前发生在西江省的那些案子,很大可能是在劳芳授意下实施的。

方子英也就是个工具,到最后成了替死鬼。

他一死,劳芳就可以把所有的罪名都推到他身上。

再加上她本身是教师的身份,甚至可以说自己是明事理的,只不过是被方子英胁迫了而已。

甚至还能说,只要她不顺从他,他就杀她全家等等。

如果没有刚才那段回忆,高昂甚至都会被她骗过去。。

只可惜啊,她面对的是一个超啊!

费尽心机地用谎话欺骗方子英,从而让他怒。

什么事能让一个男怒呢?带绿帽子!

只要是个正常男,在绿帽子面前,都会失去理智。

更何况,这个狡猾的还强调了一句话:k字房那小子,也就是高昂的功夫,比他方子英强,而且强很多。

这说明什么?

不仅上戴了一顶绿帽子,而且还被质疑自己的能力。

这可是双重打击啊,怪不得当时方子英直接走了!

“mmp的,劳资被污蔑了啊,我和这个可是没一点瓜葛啊,方子英啊方子英,你可别信啊!”

了解了当初那一幕的真相之后,高昂决定亲自陪着曹坤去一趟西江。

他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对于劳芳这个可能逃脱法律制裁的,他绝不会袖手旁观。

在餐桌旁坐下,高昂递了一双筷子过去,问道,“根据你的了解,劳芳会怎么判?”

曹坤没一点胃,点了一根烟,忧愁地说道,“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她是主观杀的话,只能作为胁迫犯罪处理。”

“胁从犯罪?”

“没错,你熟读法律,你应该清楚《刑法》的相关规定吧?”

“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罪】故意杀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把劳芳归到胁从犯罪的话,那就属于节较轻的故意杀罪。

节较轻的犯故意杀罪:

犯故意杀罪,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这个很大可能最后还是会重获自由的!”

说到这里,高昂也意识到事的严重了。

西江那边目前为止并没有劳芳直接杀的证据,再加上劳芳在击毙方子英的过程中,还起到了一定的关键作用,换句话说,她甚至有立功表现。

如果法官真的按照这些现有的证据来量刑的话,可能真的会让那些被他们害死的继续蒙冤。

“所以,明天咱们得见机行事,决不能让这个逍遥法外。”

曹坤恨恨地说了一句,满眼通红。

第二天,也就是 10月28号,两一大早就乘坐高铁,前往西江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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