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微笑挥手,是最幸福的一种分别。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所有不舍,就留给等候的
吧。
请你务必坚信,
余生漫漫,
定会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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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沈月月信中所言,周
的晚自习她没有出现。
直到周一上午八点多,我坐在教室里,奋笔疾书的补着昨天的作业,这时,钢笔却不争气的没了墨水,我习惯
的伸手,“沈朋,钢笔水给我用一下。”
我的手扑了个空,身旁并没有
。
我看着左手边空
的座位,心中莫名也空落落的,“别说,沈朋不在还真有点儿不习惯了。”
顺手翻了翻英语练习册,叹了
气“班主任留得作业还没写呢!”
就在这时,靠近窗边的同学吵吵嚷嚷的声音传
耳朵。
我寻声望去。
“大林哥,大林哥,你快看,沈月月来了!”刚哥看起来很兴奋,趴在别
肩膀上,使劲向窗外招手。
“快看,那不是沈月月吗?”
“对呀!对呀!就是她!”
“她不读书了吗?”
“好像,要转学了。”
“真可惜,又少了一个同学。”
“谁说不是呢?”
我突然胸
一紧,慌忙跑到窗户边。
“让开!”我将身旁的
推到了一边。
“林佳诺,你神经病啊!激动个
!”
我并未理会他,只是专注的盯着沈月月。仿佛真的怕应了那句话“看一眼,少一眼”。
此时,沈月月独自一
走在空旷的校园里,三步一回
的向后张望,她边向后退,边向我们挥手。
我用力拍了拍窗户,“喂!沈月月!”我大喊着,可是,她根本听不到。
她越走越远,已经快看不清她的样子。
我心急如焚,随即跑出教室,慌慌张张的下了楼梯,冲出教学楼,向大门方向跑去。
“沈月月!”我边跑边喊。
她一只脚已经迈上了车,又迈了下来。听见我在身后喊她,转身笨拙的向我跑来。
我大
大
的喘着粗气,平静下来才开
说道:“真不够意思,说走就走!”
她看着我傻笑道:“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想送送你,咱俩毕竟同桌一场。”我回答。
她哦了一声,满脸的沮丧。
“信,我看了,谢谢你!”
她讪笑着,迟疑了许久才说:“不客气。”
“你转去的学校远吗?”
她点
,“很远,很远。”
“那是多远?”我追问。
“南方的一个小镇!”
“那是不近。”我挠了挠
,尴尬的看着她。
沈月月笑了笑。
“那,”我看着此时低着
的她,一时竟不知要说些什么,思考了许久,才说:“你以后也要开开心心的,一定好好照顾自己呀!”
她木讷的点了点
,眼角似有几滴泪光闪烁。
“月月!快点儿,还得去赶火车。”沈月月母亲不知何时已经从车上走了下来,对着她大喊道。
“我该走了。”她抬
望着我,泪水落了下来。
我勉强笑着,心里却早已不是滋味。
“我的qq记住了吗?”我又问。
她点
,“记住了,等我申请了,就加你。”
“那就好!”我微笑着说。
她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快去吧!阿姨还在等你。以后,我们可以聊qq!”我说。
她哦了一声,满眼不舍的转身离开,边走边回
。
那一刻,我知道她想听的不是这些道别保重的废话。
我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身影,拼命挥手,就像那个周
的午后,她见我时那般。
今天,恰好她也穿着那件白色斑点连衣裙。风吹动她的长发,白色的裙摆随风舞动,远远望去,像一朵绽放的莲花。
沈月月刚走到学校大门
,突然又跑了回来。在我身前顿足,一把将我搂住,眼中的泪水噼里啪啦的落下,
湿了我的衣服。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另一只手抬起欲环住她,却又落下,对她,终究是无法那般洒脱。
“没事的,又不是以后都见不到了!等你有了qq,我们常联系!”我安慰道。
她从我的怀里抬起
来,两行泪水顺着她那张圆圆的脸,流到胸前。“林佳诺,你不会把我忘了吧?”
我摇
,“怎么会呢?你不在,英语作业都没
给写了。”
她噗嗤一声,转悲为喜,离开了我的怀抱,一脸认真的看着我说:“我不许你把我忘了,听见没!”
“我发誓,我决对不会把沈朋忘记的!”我伸出四根手指像模像样的说道。
“这还差不多!”她满意的点了点
。
“必须的!”我拍着胸脯。
她泪眼婆娑的望着我,“这次,真的要说再见了!林佳诺。”
“去吧!一路顺风!”我强颜欢笑。
最终,她哭着
也不回的跑上了车。
那一刻,我站在空旷的校园里,看着消失在视线里的沈月月,心里居然莫名像针扎一般的痛。
风从四面八方而来,一时风沙起。我眨了眨眼,几滴热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我揉了揉眼睛,“眼睛进沙子了!”我自言自语。
“再见了!沈月月!”我对着她远去的方向挥手,傻傻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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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月月走后,我经常去网吧。一遍遍的刷新着qq好友申请。可是,从来没有等到过她的验证消息。她就像
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沈月月这个名字在同学们
中逐渐消失,这让我莫名感到失落,内心也越发的空虚。
我经常把那封
书拿在手里,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沈月月是存在的。
那封信,就是证据。
可是,我却不能把它拿给别
看。
所以,我将那封
书塞进了一个圆圆的铁桶里,埋在了我家门前的柳树下。
我对着柳树说,这是我跟沈月月的秘密,不能让任何
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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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下半年到初三上半年,我一共收到了四封
书。
不过,我现在已经记不得,那些
孩儿的样子了。
张敏倒是饶有兴致的一封封读完,然后,语重心长的看着我说:“这些小姑娘的文笔,比你可差远了!”
我白了她一眼。
她不以为然的将
书塞进
红色的书包里,边走边回
说:“我替你收着,免得你再害了
家。”
那个年代是不是很容易被
喜欢?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个年代似乎对喜欢的认知很简单。没有任何企图,不掺任何杂质。
我们把喜欢当成一种
感的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