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哈,”熊荆突然笑了起来,他‘呛’的一声抽出自己的短剑,凌然道:“若彼等不畏死,大可以不奉本王、不纳田租、不缴军赋,可他们敢吗?”
短剑也是钜剑,阳光底下明晃晃的吓
。听闻拔剑,全场除了站着的文士,余
皆顿首伏拜。以楚制,身为大王的熊荆确实没有理由
涉县廷的司法,但他是王,他是这片土地的征服者与统治者,他拥有绝对武断的权力,可以用剑
涉一切,只要他想。
“大王不仁也!”文士失望的摇
,在明晃晃的刀剑面前,他只能如此反击。
“行仁义者必亡国!”熊荆回敬了一句,他收剑回鞘,随即高声宣布道:“今
起,行我楚
先俗,誉士杀
不死!军中但凡勇士,杀
亦不死。然,若有滥杀者,众誉士可杀之;犯众怒者,可群起而攻之。非滥杀者,被杀者后
可复仇十世,官府不得
涉!”
斩钉截铁、不容置疑的语气,虽然有悖律法,可包括蒙正禽在内,已没办法辩驳。
文明之国,杀
者当死,蛮夷之国,杀
者不死;文明之国,或
平等、刑无等级,蛮夷之国,却是强者为王、优胜劣汰。基于蛮夷的立场,一切律理都变得没有根基,因此辩无可辩。但如果是这样,王还是王吗?蛮夷之王多由强者搏杀而出,并非嫡长子继承,若有不轨者欲持强为王,若之何?
想到这里右史已不敢再想下去,他只能抬
望天,这或许就是天命,楚国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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