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也多半是兼职做律师的,至少是揽业务的掮客,自己的况要是选择地告诉一两个,对方自然是不得严加保密,好独自揽下将来可能的生意,又怎么会把这个散播得尽皆知、让其他眼红而过来抢呢?
就好像一个淘金热中的民工,看到地上一块狗金,自然是偷偷昧下才对,难道还会大喊大叫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