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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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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钟已经测试完了狙击枪。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最大程1600米,有效程900米,至于子弹出膛速度什么的,因为没有专业的设备,只能估算,大概在800m~1100m/s这个范围内。

这个杀伤力已经是相当强了,毕竟末世中大家都还用弓呢,像晴,狄秋秋都随身带着弓箭。

而箭的飞行速度距离音速都差得远呢,子弹速度是音速的三倍,估计得有弓箭速度的五六倍了。

这样的弓箭她们都还在用,王钟这边搞的狙击枪,杀伤力只会更大。

至于弹簧材料的问题,无论是用碳钢弹簧,不锈钢弹簧,还是钛合金弹簧,对子弹的程影响都不大。

不过王钟发现碳钢弹簧和不锈钢弹簧,才带到这个世界这么一会儿,表面就开始出现了红色的污痕,也就是说,这种金属正在被侵蚀,看来寿命不久。

倒是钛合金弹簧,带到这边近6个小时了,表面依然光洁如新。

“不愧是钛合金啊,抗腐蚀能就是好,难道血雾也是一种侵蚀?”王钟在想着什么时候弄一杯含血雾的水去做个测试。

当然,得他有了自己的实验室时再说,现在给他拿回去他也找不到地方测。

给别?他还不放心呢!

王钟记录下数据,然后端起枪,继续瞄准,一边适应这把枪的手感。

现实中狙击手依赖什么?

视力,耐力,计算力,对身体的控制力!

偏偏这些王钟都有,就算哪里差一些的,开了理超频后,也就都有了。

现在王钟已经完全不觉得自己的超能力弱了,这个能力的泛用简直强到,别说是现在用狙击枪,就算以后改行用冲锋枪,弓箭,或者剑,长枪,理超频同样可以为自己提供大量的增幅!

“我回来了!”晴来到靶场中,手中还提着一只兔子。

嗯,说是兔子,但长得都有土狗一样大了。

之前那只猫个也很大,难道这种动物被血雾侵袭后,个都会变大的吗?

为什么类没有变大呢?

“在哪里抓的?”王钟问道:“说起来,这妖兔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那肯定好吃啊!!”晴竖起了大拇指:“我两年前吃过一次,味道好极了!”

“哦,我还以为你不吃兔兔...”王钟赞叹:“很好,我们王家,可不能出什么圣母,矫!”

“圣母时代...”晴嘟囔道:“我知道,圣母最可怕了,毁灭宇宙啊!”

“嗯?”王钟惊讶:“你也看三体?”

“当然啊,那可是全民文化,系列电影都出到第三部了!”晴理所当然的说道。

王钟无语,2020年这小说就在筹拍了吧,怎么2077年才拍到第三部?

他找了个绳子,绑在兔子脖子上,另一边绑在柱子上。

然后让晴松开手。

这只兔子浑然不知害怕为何物,感受到自己身上没了束缚,立即张牙舞爪的就冲向两,想咬上两

当然,被脖子上的绳子勒住了,这可是军用的绳子,坦克车都拉得动,一只兔子怎么挣得开。

“这兔子看起来饿的厉害啊,一般兔子都是吃的!”王种说道:“不过你找个兔子回来,没啥实验效果啊,这东西智商低,饿极了什么都吃,才不管你是还是血魔的!”

“好吧,那我再去找!”晴转身就要走。

“唉唉,算了算了,别那么麻烦了,兔子也不是不行!”王钟说道:“我看我上次带的压缩饼还有很多,拿来给它吃好了,等它吃饱了,再来测试!!”

如果是兔子吃的东西,就算吃饱了它还会继续吃的,但如果是它不喜欢吃的,在饱腹状态下它就懒得闻了。

“好吧,不愧是你!”晴转身,不一会儿抱着压缩饼回来了。

这东西讲道理味道并不差,但因为太瓷实了,就有点倒胃的感觉,正常没几个喜欢这东西的。

王钟是因为不知道两个世界的时间比例是多少,害怕自己走的太久,因此留下了这个,结果他没几天就回来了,因此饼还剩下了大部分。

实际上晴只是每一种味道拆了一包,就尝了下味道而已。

王钟把饼递给兔子,兔子来者不拒,直接吞掉。

它吞,王钟就继续喂,它吞,然后王钟继续喂。

一般成年吃两块儿就饱了,遭受了血雾侵袭后的会大一些,但五六块儿也是极限了。

但这只兔子愣是吃了八块儿,然后进食速度才慢了一点点。

区别就是之前兔子是看都不看就吃掉了,现在它要先闻一下。

“好了,可以了!”王钟见兔子闻完了张嘴要吃,连忙把饼抽回来,然后蘸在了旁边的一缸红色体中。

一进一出,原本棕黑色的饼,就变成了暗红色,整个饼上面还散发着一种奇怪的,腐朽的血腥味儿。

“那么,再来!”王钟把饼再递给兔子。

兔子这次才闻了两下,然后直接就转过了,那张兔脸上居然还能读出一种嫌弃的味道来!

“它不吃了!”王钟惊喜的说道:“果然,妖不吃血魔!”

“所以,你该不会是让我要穿着这个走吧!”晴一脸恶寒的看着那缸红色体,就算是末世,孩子也是美的啊!

你看我穿的虽然简陋,但是净净,也别有一番风格的!

这个东西不是别的,正是血魔的血.,颜色又难看,味道又难闻,要把这个往身上涂,真的需要相当大的勇气!

如果狄秋秋用的也是这招,那晴表示我佩服你!

“那倒不用,我们一带一缸,或者弄个雾器,一路走,一路就可以了,只要可以盖住我们的味道!”王钟说道:“当然,能穿在身上自然是最好了,反正一百多公里,我们如果全速前进,也就三四个小时而已,只需要忍受三小时....”

“那还是吧!”晴想都不想,直接确定了第一种方案。

“嗯~”王钟摇:“我们或许还有更简单的方法!”

“恩?”晴想了想:“还有更简单的?”

她已经觉得这个方法很好了啊,哪里还有更好的?

“或许,红雾教会用的就是这个方法,只要把血魔的血水沿途一撒,这不就是一条安全通道了吗,所以我们只要找到有洒血魔之血的地方,然后一路顺着走过去就可以!”

青城在末世中也只是个普通的传教区,有血魔之血这种简单便捷经济效益高的方法,王钟不觉得血雾教会会用什么更好的材料来达成这个效果。

当然他对红雾教会理解程度也不高,万一他们就是财大气粗,用更好的办法呢?

所以他才说或许有!

“我们准备一些血魔之血,然后沿途找一下有没有类似的痕迹就可以,如果有,那我们就走那条路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那就受累一路走一路撒了!”

如果走教会的路,还有个好处,就是可以避开安全区的官方力量。

王钟确信这样一个教会,才不会把自己的安全通道让安全区的其他势力知道,毕竟宗教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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