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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百年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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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的剧场里,顶残的天花板向内投出几注金色的光柱,阳光撒进黑暗的剧场内,火焰焚烧着建筑,木被烧的噼啪作响,空气中传来了苦咸的血腥气息。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源稚生扶着胸,像是刺秦失败的荆轲,靠坐在墙上,他盯着那明灭可见的身影,英俊的脸上爬满了呆滞,而在这表面之下却涌动着许多复杂的绪。

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

愤怒,迷惑,震惊,失落...

五味杂陈的绪好像一锅大杂烩,源稚生合上眼睛,他有点累了。

“少主!”

铃木次郎从远处飞奔过来,刚才的打斗太过激烈,铃木次郎早就退到了群里。

“少主,你还好吗?”

铃木次郎上前询问源稚生的身体状况,源稚生睁开眼,摇摇

他是天照命,是血统极高的混血种,体内的龙血能让他的身体素质超乎想象,还不至于被般若之鬼一脚踢成残废,他只是有点累。

无论身体还是内心,都有点累。

太多的信息涌他的大脑,前所未见的般若之鬼超出了他的想象,而那个带着面罩的“佐罗”大英雄更是让源稚生无法形容他的能力。

源稚生虽然不是个自负的,但是他清楚这个世界上很少有混血种能与他匹敌,一个般若之鬼他需要纠缠半天甚至还落了下风,可那个“佐罗”居然赤手空拳地杀死他们。

那是他毕生难忘的一幕,他需要全力以赴应对的魔鬼,那个家伙居然像是拆玩具似的把他们硬生生地拆开。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极大地打击了源稚生的自尊,虽然他胜利了,但是这种感觉很不是滋味。

到不是想要埋怨什么...

就是这种感觉好比学生时代的课堂,你废了很长的时间解出一道极难的题目,你自信满满的上台和老师同学讲解你的解题思路,同学们对你刮目相看,拍手叫好。

可在这个时候你的缺课的同桌来到教室,他只是看了一眼题目,就提出了一个非常通俗易懂的解法,而你程序复杂的题目就被撂在一旁,同学们都只看到了你同桌亮眼的表现。

老师和同学围着你的同桌赞叹不已,而你抱着你的卷子在一旁黯然失色。

这是普通和天才的区别。

可源稚生从来都不认为他是个普通,他身上的担子很重,说是英中的英,混血种中的皇帝也不足为过。

他无法想象那个到底是谁,这已经超越了他的认知。

他需要时间消化这些信息,并且冷静下来。

源稚将影舞者丢到一旁,手里的童子切落下,朝着受伤的零走去。

零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她的手脚四肢酸麻,大腿上传来撕裂的疼痛,胸沉闷的像是压了一块石,有点喘不上气,雪白的小脸现在也沾染了血污,钻石般耀眼的衣裙也被地上的血渍染红,像是冰原上一朵染血的小花。

可就是这样的小花迎着北风,却还要挺直它的身子,向证明她的不屈不挠和冰霜傲骨。

当她爬起来的时候,她的小腿突然发软,本就没站稳的身子栽倒下去,正巧被源稚扶住,她落在了源稚的胸

零的视线有点模糊,眼睛充血,脑袋也跟着晕乎乎的,但是她能听到耳旁胸腔之中那颗快速跳动的心脏,温暖的胸膛给与了她港湾一样的庇护。

她伏在男孩的胸上,指尖传来的温度令安心,而男孩身上散发的气息是如此的清新,像是春里躺在阳光明媚的大树下,拂过的微风会带来鲜花的香气。

她平静的脸颊下藏着一抹细微的弧度,好像在这个时候让时间暂停,多停留一会,多贪恋一下这种让安心的气味。

“没事了。”

源稚轻声地呢喃,手臂环住孩柔软的腰间,手指慢慢地摩挲她的细腻光滑的玉背。

他的目光微微向下,发现零的衣裙早就被鲜血浸湿,血还在沿着洁白的大腿流淌滑落,源稚想要掀起她的裙子看看伤,却被零抓住了手,那冰冷的目光中带着坚强。

她不想让源稚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哪怕是伤也不行。

她的力量比起源稚来说微不足道,但是那坚强的力量里透着一种倔强劲,源稚最终还是没有检查她的伤

零松开抓着他的手,可源稚趁着零没有注意,一个公主抱将她抱了起来。

毫无前兆的动作让孩发出了惊呼,她略带羞愤地看向源稚,可源稚就好像没看到她的眼神似的,径直地向群走去。

零的胸微微起伏,她捏紧拳在源稚的胸锤了一下。

可这样做的下场又让她感到后悔,因为这让她显得特别孩子气,她试图观察源稚的神色,可他带着面罩,又一言不发,鬼知道他的心底到底怎么想。

渐渐的,她好像开始接受这个冒犯的动作,把缩在了他的肩膀处。

阳光下,源稚踏着尸体横陈的歌剧院,顶的碎的天花板上投下阳光,照在两的身上,零的白色礼裙被鲜血染红,而源稚踏过尸体,好像是白马银枪的骑士单枪匹马地过关斩将,从反派手中拯救了小公主。

“真是漫的童话故事。”汉高坐在最里面的主席台评价道。

“这是我最喜欢的学生。”昂热从黑暗的歌剧院里看向光明的地方,苍老的眼中闪着狂热之色,“他活成了我最渴望的模样,像我的故。”

汉高侧脸,歌剧院处的光线很差,他只能看到昂热的黄金瞳在微微闪烁。

“你还在想梅涅克·卡塞尔?”

“他是英雄,我不能和他相比,有些活着,他已经死了,而有些死了,他还活着。”昂热轻叹,在剑桥的子是他生最阳光最灿烂的时间。

汉高一说到梅涅克·卡塞尔,就会让昂热想到剑桥的一切。

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按照道理他这个年纪的就算没有土,也基本准备好了棺材,躺在床上给子孙后代讲过去的故事。

可昂热不太一样,他甚至能坐在自己的棺材上喝威士忌,和子孙后代嘻嘻哈哈地讨论孩穿哪种颜色花纹的蕾丝好看。

不过,这并不代表昂热不念旧,事实上,他每年都会回到剑桥去看看,虽然那里已经没有他认识的了,学院也翻新了很多次。

每次学生看到昂热,都以为他是个来参观的外,昂热也自然懂得那种目光,他可不会说自己是1897年毕业于剑桥神学院的,如果这么做,那他大概会当做疯子被赶出去。

他走在学校里,年轻的学生们每个手持一部电子设备,他们不再讨论诗歌,研究艺术和宗教,反而是一心地想要钻到大都市里寻求一份金融行业的工作。

那些曾经让他倾慕到两眼发青光的年轻孩早已和他们的丈夫合葬土,现在的孩不穿那种漂亮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她们同样也不会再坐在树下研读雪莱的诗篇。

昂热和那些擦肩而过,好像一个穿越了百年孤魂再一次游回了他魂牵梦萦的学校。

那里是他存在过的地方,有他的朋友,有他喜欢的孩,所以他记得这里的一切,每次走进那边,飘的白裙和传颂的诗歌仿佛都能鲜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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