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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鬼畜的萨日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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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傍晚七点,胡伟开溜了。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按照公司的规定说,他是早退。

毕竟公司是996,现在刚七点。

不过谈恋的他,正和友小金处于如胶似漆的阶段,这一点风险比起朋友的温柔乡。

根本不算什么。

坐上开往光明新区的地铁,胡伟心挺不错。

总算有时间放松一下了。

熟练地点亮屏幕进p站,再刷一遍凤皇传奇,从《月亮之上》到《奢香夫》,再到《火红的萨朗》。

原最美的话,火红的萨朗,火一样热烈,火一样奔放。”

说起来的话,能认识现在的朋友,他非常感谢凤皇传奇。

正是当初车上听《月亮之上》,认识了同一个小区的金阿姨。

然后,认识了金阿姨的儿小金子。

出于感激的心态,胡伟加了张羽的丝群羽林军,虽然平时潜水居多,但不时冒泡吹水。

蛮多欢乐。

算是紧张的工作中,一种调剂放松的方式。

“嗯,这个视频《萨朗!!!》是什么,播放量已经有七百五十万了!!”

P站的用户有算法的自动推荐,所以当胡伟听完《火红的萨朗》后,就有一个关联推荐视频。

五百万的播放量,放在哪个平台,都是很热门的作品。

他自然好奇地点进去。

可是一点击观看,原来是个二次加工的鬼畜视频。

阿婆主把多年前的经典电视剧强哥买瓜这个场景,改编成了歌曲《萨朗》。

这样改编的根据是原片中老板朋友大喊的那句“杀啦”与“萨朗”谐音,正好这段时间《火红的萨朗》广为传唱。

噗噗!

哈哈!

尽管是车上,属于公共通工具,但胡伟实在忍不住笑出猪叫声来。

“我滴妈,这个夜雨星繁y阿婆主真尼玛有才。”

他拼命想忍住不去笑。

偏偏控制不住。

因为周围不少乘客已经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光打量他,犹如看神经病。

胡伟好容易平复心,可脑海里魔的“萨朗”的叫喊声不停。

“一遍,就在车上最后看一遍,我发誓!”

重新播放,视频开,强哥骑着小摩托来买瓜。

然后镜剪辑到老板被捅伤到底时的求救“杀啦(萨朗)”。

伴着强烈的dj混音,动次打次地强哥按照《火红的萨朗》调门,唱起了歌。

“你这瓜包熟吗?”

“你是故意找茬?我开水果摊能卖你生瓜?”

卖瓜老板的回答同样被剪成了歌唱形式。

一问一答,你来我往。

配上节奏感十足的dj电音,仿佛真的成了一次对唱。

“萨朗!”

最后水果摊老板的呼叫,成为整个视频最核心的内容。

阿婆主还把完整的台词切割,重新排列。

编成完整的一首曲子。

既朗朗上,又叫忍俊不禁。

不得不说,改的很魔

这部鬼畜视频作为一种具有后现代风格的艺术形式,乘着《火红的萨朗》的东风,迅速在全站引起狂欢。

就在胡伟看完的同时,显示有数千一起在线观看。

旁边,许多阿婆主有样学样,迅速做出了另外的鬼畜视频。

看播放量,少的几万,多的也有五十万。

视频下方置顶的评论为“血红的萨朗”,点赞超过十万。

还有在说“血红的章鱼哥”,

有些留言相当搞笑。

比如排在热门第二的这条:“中午我自己在房间里唱,结果被我妈看见了,刚才急匆匆出门买了个西瓜回来……”

哈哈哈哈!

哇哈哈!

所有都在哄堂大孝。

笑过之后,胡伟陷了沉思。

这倒给他提了个醒,千万不能当着友小金,或者她妈金阿姨的面放这个视频。

否则有样学样,他岂不是要像卖瓜老板似的大喊“萨朗”“萨朗”。

“这个视频就在凤皇传奇上面是最离谱的。”也有表示很疑惑。

P站的算法,究竟是怎么样来给用户推荐的。

看起来很不搭啊。

“这是当年西海电视台版的片尾曲,由强哥和卖瓜老板倾献唱,当年只有西海电视台才能听到,现在up把它放出来了。”

看着这条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留言,众纷纷附和。

也不管十几年前,强哥纵横江湖时,张羽和其其格才几岁,最多是个生瓜蛋子。

“没错,我作为西海可以证明。”

“没错,我可以证明,我就是那把西瓜刀。”

“没错,我可以作证,我是那个西瓜。”

几百条的留言,实属搞笑。

大伙玩的很嗨皮。

更有在昨天早上断言:“三天以内这视频播放量百万,要是没过,你tm劈了我。”

下边不停有在给这位丝提醒。

“现在是中午13:57分,播放量已经超过八十万。”

“现在是京城时间19:43分,本视频播放量达到210万次。”

“现在是京城时间06:28分,本视频播放量来到了350万。”

胡伟看见这条留言,重新刷新数据。

播放量超越惊的八百万。

嘶嘶!

简直恐怖如斯。

短短十几分钟,又涨了五十万。

很快,就连p站的百大up主,鼎鼎有名的法外狂徒张三老师,也发了一条相关视频。

《强哥买瓜,萨朗(老板朋友)构成正当防卫吗?》

“这个视频中,萨朗用凳子砸强哥,强哥用刀制止他砸的行为如何定

支持萨朗的律师认为,他拿凳子砸是为了阻止强哥继续加害瓜老板,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身安全的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强哥的律师认为,他只打算划完一刀就走,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萨朗拿凳子砸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反而成了不法侵害,强哥用刀制止却能算正当防卫。

而且瓜老板和萨朗是同伴,他们欺行霸市,是坏,不排除强哥打着正当防卫的观点来加害两……”

“个观点,强哥蓄谋伤在先,并且手持凶器尖刀一把,萨朗用凳子砸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但若是强哥坐上了小摩托准备离去时,萨朗背后偷袭,那么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当法外狂徒张三把相关条例讲出来后,唬的一愣一愣。

听傻了。

“王德发,强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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