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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你们谁留下?(为ivanyu大佬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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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熟练的x(这个字你们应该能猜到。)经验,有的甚至已经生儿育

西晋的痴愚皇帝晋惠帝司马衷,在做太子的时候,13岁时结婚。在司马衷结婚之前,他的父亲晋武帝司马炎派后宫才谢玖前往东宫,以身教导太子,让太子知道男房帏之事。

谢玖离开太子的东宫时,已经怀孕。谢玖后来在别处宫室生下一个儿子。几年以后,太子司马衷在父母宫中见到一个孩子,晋武帝告诉他,这是他的儿子,他大为奇怪。

同样,北魏文成帝拓跋浚17岁结婚,但他13岁时刚步青春期便已临幸了宫,14岁就做了父亲。

正在幻想着生孩子的朱权,就在此时,却是猛地勒住了缰绳,一脸警惕的挥手示意众停下!

满脸谨慎凝重的神,瞳孔都不由自主的缩紧了,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脸问号。

“特么的,好血腥啊!”

“难道是有什么野兽也在狩猎?”

朱植也是一脸的问号,满脸警惕看着眼前的一幕。

随后灌木冲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了出来。

很快,一只鹿就从从树林之中蹿了出来,听在一片地之上,视若无的吃着

距离朱权等,不过才两百米的距离。

朱权这才松了气,当即挥了挥手,示意众屏气凝神,不要惊扰。

“大家先下手为强,谁打死的就算谁的!”

朱权将手指竖起,放在嘴边,小声说到。

“那俺赢定了!”

朱植也是一脸兴奋。

放弃了火铳,这个距离,基本不在火铳的击范围内了。(明洪武年间制造的两类火铳,即手铳和碗铳。一类洪武火铳形体细长,重量较轻,是单兵使用的轻型火器,亦可称手铳;一类径、体积都较大的火铳,也称碗铳。)

两兄弟纷纷掏出弓箭,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眨眼之间,空声响起。

两只箭矢,空而去,朝着小鹿近。

‘砰!’

小鹿哪里料得到,会有暗施冷箭,两只箭矢,几乎同一时间,中了小鹿,一只刺小鹿的腹部,一只刺小鹿的腿部。

使用的均是重弓,强大的贯穿力之下,小鹿的腹部直接被穿了,铁铸造的箭,威力可见一斑!

这一箭,是来自于朱权的。

而朱植的那一箭,虽然在了小鹿的腿上,但依然是将小鹿的腿部骨,直接到骨折了。

“看吧看吧!哈哈哈哈哈!我中腹部了!属于致命一箭,是我的了!”

朱权见状,顿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朱植愁眉苦脸,收起了手中的弓箭。

作为朱权的十五哥,朱植却总司输给他这个十七弟。

朱权也收起弓箭,挥手叫过来一名协防军。

“去将那只鹿拖过来,本王重重赏你!”

“属下遵命!”

此时经过大明将士的调教,这些协防军虽然都是印第安土著,但已然不仅掌握了熟练的汉语,而且对于大明军中的规章制度,更是熟练于心。

尤其是他们曾亲眼目睹,方世玉当众命令,砍了三个犯了军规的大明士兵的脑袋,更是让他们震撼不已。

别看此时他们在数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但是数百明军,装备良,制盔甲,又有火器,以及连弩,这数千协防军,压根就不是对手。

何况,这些协防军已经完全适应了如今的生活,他们更加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出地,在全新的制度之下,好好生活。

要是有得选,没愿意打仗!

当然了,鬼子不算,他们是王八蛋!是畜生!是禽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协防军见朱权让他去取战利品,并且还有赏赐,顿时喜上眉梢。

只是当他刚刚走了过去,正要伸手去拖地上小鹿的尸体时,顶大树之上,一只花豹,猛地蹿了下来!

“东洲花豹?”

朱植瞬间瞳孔缩紧,不由的再次提起了手中的重弓!

“竟然会遇到花豹!”

朱权也是大吃一惊,胯下的战马,此时也是不由得焦躁不安起来。

对于花豹,这些可是早就见识过了!

速度几块,力量极大,发力极强,别说有火器,便是全副武装,若是落单了,也不一定是这花豹的对手!

这也就是方世玉一直不同意,让他们进山狩猎的原因了。

只是原本被叫做美洲豹的花豹,此时已经被他们取名为东洲豹了。

这种猫科动物的体重,最大甚至可以达到将近两百斤!在猫科动物中,东洲豹的体型仅次于狮、虎。

它们生活于多水之地,且跟虎一样,是喜欢游泳的猫科动物。美洲豹独行,是蛰伏突袭的掠食者,在选择猎物方面,它们完全是投机取巧的,也难怪会一直躲在树上,直到朱权、朱植杀了小鹿,才会现身!

东洲豹没有固定的繁殖期,一般多在初春发配。雌兽一般每隔一年或更长的时间才生育一次。

“快!撤回来!”

朱植见状,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冲着那名协防军喊了起来。

岂料,此时那名协防军早已吓得双腿打颤,别说撤回来了,就是站都站不稳了,一瘫坐在地上,浑身哆嗦着。

众将士,顿时纷纷动作起来。

要么拉弓搭箭,要么举起手中的刀斧,要么举起了盾牌,瞬间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护在了中间。

“大家都不要轻举妄动,让它离开!”

朱权见状,当即喝止了众的动作。

东洲豹生凶残,虽然这些,完全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

“你们没看见,它肚子里面有了种了吗?”

朱权皱眉,看向那东洲豹的肚子,仿佛随时都会产崽。

而且此时那东洲豹气喘不已,显然已经忍受了很久的饥饿。

小鹿罢了,它若是想吃,就送给他吃好了,杀了它固然容易,但谁也不敢保证,那名小鹿尸体旁边的协防军,会不会因为东洲豹被激怒,而命丧当场。

何况作为华夏,自古就有不赶尽杀绝的传统美德,但凡怀了种的,都不能下杀手。

协防军面面相觑,犹疑不定起来。

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大明的,不杀怀孕的生灵。

虽然已经被教导了很久的汉文化,但华夏文化,博大,数千年的传承,他们短时间,显然是不可能学到髓的。

不过作为印第安土著,他们也同样明白一个道理,对任何动物赶尽杀绝,都是不可取的。

虽然他们说不出来是什么道理,但是却知道,只有所有动物都能繁衍生息,类才能跟着生生不息,才能有充足的猎物填饱肚子。

再看看西牛贺州的那些白皮猪们,但凡发现了一个新大陆,无不赶尽杀绝,大肆屠杀,跟华夏简直就是判若两

华夏知授以鱼不如授以渔的道理,大家和平共处,互惠互利,互帮互助,才是最佳选择。

白皮猪们完全就是强盗,只看眼前利益,只看自己的利益,至于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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