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在天余公司外面,近百个记者长枪短炮地围堵着,逮到一个天余工作
员都不放过。
没过几天,第一电视台和第一大报也发声了,表示这样的做法有待商榷。
第一电视台的“社会与法律”频道的一档《法治报道》节目,就天余公司与这群选手签署的合约是否有效进行了公开讨论,参会的专家表示,这样的合约应该是无效的,甚至是违法的,他鼓励选手们选手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种合同。
这下天余公司的压力更大了,要知道第一电视台的影响力那是无
能比,远不是一个地方台所能抗衡。
没多久,天余公司的一个负责
终于出来表态,他还是表示,他们签订的合同绝对都是合法的,第一电视台的节目他没看,那些专家也并不了解里面的详
,但他话风也略有松动,表示公司会尊重所有选手,马上会启动具体合约的签署,一定本着对等的原则,来共同商讨合约。
另外一个负责
则说,公司对大家是绝对负责任的,也没有排除与其他公司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公司的目的是推广这个节目,以及优秀的歌手,怎么可能会阻碍大家的发展呢?而且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和平台,会以相对科学的包装和培养方式来照顾每一个选手,绝大多数选手是不愿意离开公司的,云云。
马光明看到了这则新闻,但他觉得这十有八九是天余公司的套路,先公关,再冷处理,所谓启动具体合约的签署,什么时候启动,什么时候结束?
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必须把所有
都套住,至于如何合作,那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他们面对的都是一群不谙世事的少
,到时候一通忽悠,还不是能把她们忽悠得晕
转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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