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的
权和筑路权。如果不行,我就再奏再争。哪怕争到我丢了官,能把我的责任尽到,我也是快乐的。”
王
文即向朝廷上奏章,其中申言:
“川
之所极端反对者,不在于借款,而在借此丧失国权之款;不在于路归国有,而在名则国有,实则为外国
所有。如果任由外
侵我国权,
我同胞,必将导致渐进而灭我祖国也。”
清廷接到王
文的奏章后,更加严厉地斥责王
文无能。
严令他对以保路为由的“生事者”,进行坚决打击。倘有“匪徒”从中作
,按照惩治
党的条例格杀勿论。
同时电令屠夫赵尔丰,加速赶回成都,接替王
文,控制四川全局。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