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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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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传闻当年登莱之,谢三宾做为巡按,勾结太监高起潜一起私分了叛军百万抄掠赃银,还以为只是民间传说,现在看来,这些都是真的了。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谢氏天赐园中,旗手营团团包围,任何不许出

几百马开始地毯氏的抄家搜检,收获巨丰。

仅仅半天时间,就从谢家的秘密地窖里起出了三万两黄金,以及十六万多两白银,另外铜钱、洋银等也很多。

钱肃乐等看到抄出来的谢氏家财也不禁惊叹,虽同城乡邻,知道谢氏是宁波首富,可谁知道藏了这么多金银。

此时大明世,黄金非常值钱,一金起码能换十六两银,达到一个高价顶峰,也就是一两金子能换一斤银。

而银子也很值钱,崇祯即位后,造崇祯通宝,且越造越薄,一钱不足两克,且南方的钱更轻,官方规定,北钱六十三文折银一钱,南钱一百文折钱一钱,但实际上这些薄钱在市场上可不被认可,基本上南钱两千文才能兑一两银子。

朝廷缺铜少钱,于是铸造的铜钱越来越薄,却还定下不符合价值的兑换比例,百姓当然也不傻,于是市场上劣币驱除良币,有钱的豪绅地主们开始大量藏银,藏金,市面上反倒都是薄钱、假钱等盛行。

三万两黄金,按时价,值四十八万两银子,再加上那十六万多两的白银,这就是六十四万啊。

浙江一省一年的田赋总额不过一百一十四万多两白银啊。

“谢三宾居然拥有二十四万多亩田地?”老朱看到抄出来的一本田地账簿,惊讶的都出了声。

钱肃乐等身为本地乡绅,其实也都是地主,对这个倒是了解些实的,便跟朱以海解释。

“这些地多是投献的。”

一听到投献二字,朱以海回过味来。

明代瑶役之重,超过税粮,对百姓是一个极大的负担。

但王府和勋贵的田庄却享有优免权,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就可以荫蔽其下,免充国家差役。于是许多农民,甚至是小地主都主动投献权贵。

而权贵们为了吸引投献,主动以低于国家田赋的数额来征收籽粒粮。

说白了,就是百姓带着自己的田投靠王公贵族,这地名面上白送给王公了,甚至自己去做仆,户就不在国家账上,也不用充当瑶役了。但实际上这个地还是自己在种,只是把原本该给国家的田赋,改成给王公们租,而王公们为了吸引来投献,把这租定的比朝廷的税低。

这样一来,农民既不用承担瑶役,田地产出上的还少了,留存的多了,生活也就提高了。

对权贵们来说,通过这样的手段,凭白兼并了许多田地,再仗着自己的特权,优免税赋,更是平白又得地又收粮。

唯有国家才是里外都亏的。

相比起王公勋贵,官员在大明也是特权阶级,户籍上是官户,经济上则是按品阶定额优免,现任官员悉免其瑶役,致仕官终身无所有,考中秀才除本身免除外,还能户内优免二丁。

在万历三十八年颁布的优免则例中规定,现任京官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之六,生员,监生八十亩。

本来国初的优免只是免瑶役,但事实上到了明中期开始,已经是役粮俱免。而到了中后期开始,官绅们更是无视国家法律,冲界限,基本上就成了全额优免。

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瑶役,甚至不仅官户本身如此,连依附于他们的佃户丛仆,疏属远亲,也都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

于是官户便成了逃避国家税赋瑶役的保护伞,各种名目的什么渊薮,投献、诡寄、分花、寄庄等层出不穷。

投害早就被称为国家三害之一,但这涉及到所有官绅和权贵阶级,因此不但没有半点改变,反而越演越烈。

谢三宾的这二十四万多亩地,真正他家自己的地不多,可能也就两成左右,其中还有部份是仗着官职权势,巧取豪夺来的,比如遇灾年,放高利贷,然后债收田等。

更多的都几乎是投献或寄庄等。

“谢家仅宁波一地,每年收租谷就达一万三千多石,敛银九千八百两。另外,谢家还拥有众多织机织,纺织求利······”

这不仅是个官僚地主,还是个资本家了。

大明为什么亡,很大部份原因就是财政先崩溃了,而国家财政为什么崩,说到底还是那群官僚集团们,他们表面满嘴仁义道德,可私底下不仅巧取豪夺,甚至还通过投献等方式,兼并田地,垄断工商。

朝廷但凡敢说一句开海贸易,他们就说取祸之道。敢要征收工商税,开矿税,他们就要闹的满城风雨犬不宁,本质上就是他们侵占了本属国家的利益,不肯放手罢了。

大明不开海,不对外贸易,难道民间就没有了?

仍然与洋贸易,只是没有明着来,而是通过澳门甚至沿海的诸岛走私岛跟他们易,而这种易,完全不用给朝廷一分税银。

甚至民间商们敢私自参与想分一杯羹,还会被他们定为海贼,联手围剿。

这就是血淋淋的事实。

前太仆少卿,宁波首富谢三宾抄家,也抄出了这些事实。

朱以海沉默。

不过看到连之前慷慨激昂的钱肃乐等宁波义绅们都沉默了,他知道这个事暂时还不能扩大化,更不能轻易挑盖子。

“谢家名下所有的田产,都充孤的王庄,原佃户租客仍可租佃耕种。至于租额,孤暂时没空打理,便简单点。定额租制,上地亩征银三分,中地二分银,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缴。”

据大明会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余万亩,田赋两百五十二万余石,平均百亩税五石四斗。后来征银,官府规定的是每石粮折零点八两银子,百亩折银四两三,合亩征银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来官府征税,不仅收田赋,还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谢三宾的二十四万亩地划进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难看,正常应当是充国家,做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这里面猫腻太多呢,要抗清,要养兵,要打造军械,这些都需要钱,而如果还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财政税收制度,那朱以海根本玩不下去。

所以他需要另辟奚径。

暂时没太好的法子,便只好先绕过那些蛀虫一样的大明各级官府衙门的官吏们。

王庄是只属于朱以海个的,而如果是官田,却是朝廷的,会有太多上下其手。

还有一点,朱以海这这些田全划成自己的王庄后,其实也都能优免钱粮了,这看似自己挖自己墙脚,但朱以海却可以通过调整佃租,既降低自己租户们的负担,同时又能真正的收到一笔租粮。

这些粮他可以再左手倒右手,拿来供军开销等,中间少了那些官吏们的手,就能减少许多耗损。

火耗和平余也向来是官府剥削百姓的一种手段,征银时,零碎银两熔铸会有损耗,因此他们要加征火耗,但这个火耗征多少,从来没有个标准,甚至有的地方火耗征的比正赋还多。

朱以海打算火耗规定为十分之一。

各地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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