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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六章 春赏百花冬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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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有百花秋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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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闲事挂心

便是生好时节。

雪夜,倚门听雪,是雪落的闲逸。屏息静气地听。静听飞雪迎春的奏鸣,静听着冬的种子在土壤里的呼吸声。飞雪迎春到,瑞雪兆丰年。等待了整整一个冬,生命在飞雪中升腾。心像一粒种子,在风里雪里等待,等待在春天里发芽。

庙之内,一老一少正围坐在篝火旁,喝着热乎乎的汤,吃着香的野味,耳边听着外面的落雪声,好不惬意。

自从见过濮石之后,心弦紧绷的许一凡终于松了一气,不知道是因为血炎谷一战,解决了内忧外患,还是因为从濮石那里得到了慕儿的消息,整个轻松不少。

这几天,姜三甲驾车,朝着西凉山而去,许一凡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车厢外,跟姜三甲有一搭没一搭的瞎聊着,原本受伤不轻的许一凡,也没急着去疗伤,更没有修习,他就像是一个出门远游的纨绔子弟一般,整个显得十分的轻松惬意。

这次之所以要来西凉山,主要还是许一凡想亲眼看一看,西凉山的碑林建造的如何,对于碑林的工程问题,许一凡并不担心,现如今,整个西北话语权最大的是武将,有殷元魁这个大将军坐镇,还有秦之豹这个镇西将军在此,也没敢在这件事上搞小动作。

至于说西域使团的事,在血炎谷一战之后,许一凡已经懒得去管,巫马天彦和花语痕的离开,已经说明那场生死博弈还是许一凡赢了,至于想坐收渔翁之利的佛门,在不良和军方的雷霆手段之下,想不老实都不行。

虽然许一凡是不良提司,可他极少手不良的事,大多数都是在借用不良的力量罢了,对于这些敌国的探子该如何处置,不良有的是办法。

根据那两份名单,除了许一凡钦点要留着的探子之外,其他的,活比死还要困难许多,而因为这两份名单,带来的西北官场的震,那也不是许一凡需要心的事,这场地震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又会演变到什么程度,那就要看殷元魁和不良那边的决心了。

不管事演变到什么程度,许一凡都不再去想,也懒得过问,他现在只想安安静静,悠悠哉哉的抵达长安,该做的,能做的,许一凡已经做完了,现如今的他,只想好好休息。

吃饱喝足之后,许一凡斜躺在一块木板上,看着门外的白雪,眼神迷离,中喃喃道:“春看百花冬观雪,醒亦念卿,梦亦念卿。”

姜三甲闻言,斜瞥了许一凡一眼,撇撇嘴,拎起酒壶就喝了一大,白酒喉,整个打了个哆嗦,酒是黄泥酒,这酒的度数不高,可是烧开了喝,那度数就上来了,味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冬天喝上一壶烧开的黄泥酒,那感觉就像炎炎夏喝上一碗冰镇酸梅汤,很是舒爽。

姜三甲知道,许一凡这小子又在想他的小相好了,对于这种况,作为一个过来的姜三甲,还是能理解的。

别看姜三甲现在邋里邋遢的,宛如一个乞丐一般,可是,在其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位美男子,在其行走天下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子,只因为在群当中多看了他一眼,就对其一见倾心,自此之后,心心念念着姜郎。

年轻时候的姜三甲,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不管是大家闺秀,还是青楼花魁,亦或者江湖侠,还是修行仙子,他都遇到过,也品尝过,风流不羁子,说的就是姜三甲这样的

这可惜,因为一场变故,曾经丰神俊朗的美男子,现如今却沦落为一个身披羊皮裘的糟老子,若是让那些至今仍然对其念念不忘的子瞧见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幅场景,又该会是如何的一番黯然神伤。

“姜老。”正在看雪的许一凡,突然开道。

“嗯?”

姜三甲斜眼看向许一凡。

“你有喜欢的吗?”

“喜欢?”

听到这个陌生的词汇,姜三甲抿了抿嘴唇,微微眯起眼睛,拿起酒壶又喝了一大,沉吟良久,才说道:“不曾有过。”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姜三甲的神色却无比的黯然,也学着许一凡,斜靠在木架之上,看着门外的飘雪,愣愣出神。

再如何放不羁,再如何万花丛中过,只要是个正常,都会有遇到一些心仪的,男如此,子亦如此,看着门外的白雪,姜三甲没来由的想起一个,一个子。

在姜三甲还未成为修士之前,他跟许一凡一样,只是一个普通,那时候的姜三甲,家里兄弟姊妹众多,他是最大的一个,家境还算富裕,其父又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因此结了不少朋友,在他还未出生的时候,就被家里指腹为婚,有了一个未婚妻。

初次见面的时候,也是在一个冬天,天空下着雪,他身着白衣,做儒生打扮,而她身着一件绿衣,梳着两个马尾辫,怯生生的站在其父身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略显不安的看着他,在不安的眼神当中,还掺杂着好奇和羞涩。

孩小时候长得并不算好看,胖乎乎的,一张脸嘟嘟的,姜三甲初次看到她的时候,皱眉不已,对于这个未婚妻,他不是很满意,看待孩的眼神,充满了嫌弃。

在那年冬天,在小孩的央求下,他陪她看了一场雪,也是在那个冬天,他家惨遭灭门,他的爹娘亲死了,她的爹娘亲也死了,两个小家伙从此成为了孤儿,流落街,成为了乞儿,那一年,他七岁,她也七岁。

一场剧变,让初次见面的二,从此天各一方,在他沦为乞儿的那段时间里,想的最多的居然不是疼自己的爹娘,而是那个胖乎乎,傻乎乎的小孩,当他捧着好不容易抢到的带血馒的时候,他总是在想,她有没有吃的。

从一个富家公子,沦为乞儿,然后被师父带走,走上修行之路,然后逐步登高,成为天下强者,成为万千子心仪之,穿梭在莺莺燕燕的脂堆里,过着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富裕生活,可他并不觉得开心。

复仇,成名,可随着他成就越来越高,内心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多年之后,他都有些记不清爹娘的样子了,而那个小孩的容颜,也早已经模糊不清,除了剑,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最终连剑也不在拥有。

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当他再次遇到她的时候,他是一名绝世高手,傲视群雄,而她却成为绝世闻名的花魁,他穿梭在莺莺燕燕的脂堆里,而她活跃在形形色-色的男当中。

离别在冬天,相遇依旧在冬季,仿佛是一场命运的回。

一个剑修,一个花魁的相遇,注定会发生一段故事,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二的久别重逢,早已经是物是非,她说她想看雪了,去那雪山之巅看雪,他答应了,于是,他仗剑携美游天下。

他带着她,去过极西之地看佛,去过南疆之滨看海,去过东海之滨看山,去过极北之地看雪,因为她,他走过了大江南北,看尽了这世间的繁华。

然而,他并不喜欢她,或者说,他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他只是觉得,他亏欠于她。

那一年,极北之地的雪山之巅,他陪她看了一场大雪,身着绿衣的她,再次留起了马尾辫,在那雪山之巅翩翩起舞,仿佛回到了年幼时期,而他为她舞剑一场。

当一支舞跳完,她扑他怀中的时候,两颗在这凡尘俗世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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