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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青春不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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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你是什么闺怨加上超究极被害妄想症啊!明明就什么都没有好吗?”

顾渊托着腮斜着眼看着身旁哈哈大笑的齐羽,果然把自己的想法和疑问分享给她后,这家伙就会是这样的反应。

本来想把王延轶陆晨柳卿思他们的事也跟她说的,结果看到齐羽那张大大的嘴,顾渊现在想想还是赶快算了吧。

这要是告诉她了,指不定没两天全年级的都知道了。

下午前两节都是语文课,讲作文,陈歌给每个都发了几张卷子,每张上面都印着几篇上学期期末考试的高分作文,按文体分为了记叙文和议论文两类,并按篇分析了优缺点和改进的方案。顾渊一眼就看到了柳卿思的作文,排在记叙文的第一位,六十八分,距离满分只差两分,跟在后面的里面他认识的,有齐羽、陈颖、陆晨以及班长大,还有高练。

卷子从前往后传,淡淡的油墨香气沁心脾,教室里面涌动着海一般的声音,虽然顾渊很不喜欢做试卷,但每每听到这种声音都有一种莫名的安心感,尤其是在看着海慢慢地朝自己卷过来的时候,有一种被知识包围的充实体验。

“哎嘿嘿嘿,哎嘿嘿嘿,嘿嘿嘿。”

还没搭理他,拿到卷子的时候,高练就开始一个搁那儿傻笑。

“……不至于吧。”实在受不了他那痴汉一般的笑声,顾渊侧过身回对高练说道,“哥,不就是上了一次范文解析卷吗?用不着给自己乐傻了吧?”

“你懂什么。”高练白了他一眼,“我高兴可不只是因为这个。”

“啊?还能因为什么?”

“不就是作文紧紧地跟在陈颖后面嘛,真是搞不懂。”一旁的齐羽吱了个声,“印刷排版而已,又不是排队结婚领的号码牌,瞧你高兴的那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你就要出嫁了呢。”

“不会吧,真的是因为这个?”顾渊耷拉着眼皮,上下扫视着高练的上半身,“你也太卑微了吧。”

高练白了他一眼,刚准备说点什么来反击,陈歌却在这个时候敲了敲黑板。

他清了清嗓子,和着上课的铃声,喊道:

“上课。”

“起立!”

班长大的声音在教室里回响,所有的在这一瞬间齐刷刷地站了起来,向老师问好。

“请坐。”

到了评讲作文的时间,陈歌让大家先自己看了整整半个小时。高练的文章中规中矩,没有什么让印象特别刻的地方,但至少一眼看上去就能明白为什么批卷老师会中意这篇作文——格式标准,语言冷峻,逻辑严密,该举例的地方举例,该说理的地方说理,如果不是刻意挑刺,很难找出什么毛病。所以分数自然不低,但也没有高到突天际,也就是六十分出,刚一档线的样子。

齐羽的文章一如既往地排比绵密,语言华丽,形式潇洒,完全不是陈歌上课讲过的那种六段式标准议论文写作的形式,但看起来却莫名地相当舒服,除了逻辑有点跳跃,也没啥太大毛病。至于班长大的那篇,给的感觉就像是一道奔流而下的瀑布,蓄势宏大而且旁征博引,顾渊看了只能默默感叹,自己肯定是写不出这样的文章的。

至于陆晨的,顾渊觉得有些不好评价。

这次的作文题,两百多字的材料罗里吧嗦地说了一大堆,还引用了赫拉克利特的那句名言“永远也无法两次踏同一条河流”,其实讲的就是春去秋来的自然规律和岁月流逝,

陆晨写的是时代的变换,他在文中说:

“强如曹,一生文武卓绝,风云诡谲中纵横捭阖,降得了鲜卑乌丸,斗得了刘表袁绍。春煮酒纵论世英雄,对酒当歌月下横槊赋诗,文开一派建安风骨,书一手章秒品。佞也好英雄也罢,是非成败,也不过是后纸上几笔松墨,况且你我碌碌无为的生。所以,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又有什么不可的呢?”

这段话倒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但顾渊就是不喜欢。

要说理由,也说不上,单纯的不喜欢而已。

俗话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篇作文的好坏评判因而异,比如齐羽的文章,可能在一些思想古板的老教师手下就会得个中规中矩的平均分,而高练的则有机会更高一些。

唯一能够让所有在“什么是好文章”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恐怕只有柳卿思了吧。

高考作文想要得高分,一半靠才华,一半靠努力,只有努力去适应那些阅卷老师制定出来的条条框框,在那一方狭小的天地里泼洒才华,才有可能获得青睐。顾渊的作文成绩之所以不稳定,就是因为他对那些条条框框的理解总是出问题,但他的才华又不足以支撑其达到李太白那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境界。

而柳卿思……呃,该怎么说呢。

就像是大家都在绞尽脑汁参加一场八文考试,而她却在是在自由自在地写诗一样。

在那一千多个方格子里,其他都走得小心翼翼,而柳卿思却轻快地跳着舞。即使你看不懂她文章的内涵也能够体会到那些文字的美好气息。

她没有像大多数一样选择能够稳定拿一个不低分数的议论文,而是选择了难度极大,很容易崩盘的记叙文,不过陈歌在那篇文章的标题旁边加了一句批注:

“是小说吗?”

那篇文章的题目叫做《时间从来不喧嚣》

她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有一个不知名的,住在一幢老房子里,养着一条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金鱼。在故事的开,那个还很年轻,金鱼也很小很有活力,从房子的窗户望出去,一眼就能够看到净得像是一块大桌布的天空,望不到边角,还有群鸟翱翔的身影。那有时候会跳起来,挥动着双臂大喊,想象自己是鸟,也长着一双能够帮助他冲向蓝天的翅膀,结果总是被爸妈一掌拍在脑袋上,灰溜溜地拎进屋里。

后来啊,金鱼慢慢地老了,有一天,那不小心喂多了些鱼食,金鱼涨肚死了,翻着肚皮漂浮在满是面包屑的水面上,尾甩也不甩。那坐在旁边看着它,狭小的玻璃钢里除了它就是一片没有波纹的水,平静地仿佛也死去了一样。窗外的太阳向四周延伸着橘红色的光,白色的飞鸟三五成群地疾速掠过天空,拍落的羽毛顺着风的方向飘往远处,看不见它们的时候,天就黑了。那点起一盏灯,昏黄的光晕照亮了他的容颜,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再后来啊,他老了,搬了家,新房子很漂亮,客厅里能够放下很大很漂亮的鱼缸,但他却再也没有养金鱼。只是喜欢搬张椅子坐在楼下,看着那一方被新建起来的高楼惨烈围剿的天空,等待着永远也不会出现的飞鸟。

最后的最后,某个秋天,他收到了老房子的拆迁协议,签完字之后,他的孙在楼下对着路过的大雁大声呼唤,他看了她一眼,怕吵到邻居,就在孩的脑袋上拍了一掌,带着她回到了屋里。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柳卿思在文末引用了王小波的一句话作为收尾。

“一切都在不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就像是初出茅庐的导演李安第一次看到伯格曼的作品《处之泉》的时候一样,顾渊看不懂,但却觉得大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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