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摩天大楼的天台之上,脚下无眠的城市处处灯火通明,可以看到那夜色中的霓虹朵朵,染红了道路旁井盖中
出的浓密热气。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这是一个初春的夜晚,繁华的都市四处雾霾弥漫,稍显冷冽的风中,能嗅到工业废气和废水的味道。
眼中看到的,是由财富、声望、权势堆积而成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可是在那更加遥远的黑暗之处,在目力难及的地方——也许是堆积着垃圾桶的昏暗小巷里,也许是躲藏着流
汉的下水道,也许是黑帮聚集的立
桥下。 
 那些胡
丢弃的枪支和尸体,那些黑暗中的怪笑和尖叫,那些黑色的
涸血迹......无时无刻不告诉来到这里的
,这座城市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边的罪恶和疯狂,任何轻视它的
,都会被无
地吞没。 
 这是哪里?也许只需要静静聆听市民的描述,就有
能够猜到。 
这座城市的居民,喜欢用他们熟悉的恶棍名字,来形容这座城市。
 有
说它像杀手鳄,因为它总是在黑暗中,猛地把
吞没,连骨
渣滓都不剩一点,也许只冒出一个水花或者气泡,但是没
会在意。 
 有
说它像双面
,因为它的无
选择,不管是正义与邪恶,还是秩序与混
,无时无刻不在疯狂地
转,命运就像硬币一样,不断被抛起,又不断落下,让
身不由己。 
 有
说它像稻
,因为不管之前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它都会突然变成噩梦,并且挖掘出
最
的恐惧,直到让
发狂,把
疯,最后留着
水,徘徊在街
巷尾。 
 有
说它像小丑,因为这座城市,它根本就是疯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当然,有很大的可能
,这个市民下一刻就会
起,把铅笔或者叉子
进外来者的眼珠里,然后睁着懵懂的大眼睛,伸长脖子好奇地询问抽搐的尸体。 
“为什么这么严肃?”
......
 作为一个异界来客,他不用问任何一个居民,只要抬起
,看着夜色中明亮的光柱在云层留下蝙蝠状的光斑,他就知道了自己在哪。 
“哥谭......”
他喃喃地说。
在下一刻,突如其来的豪雨淹没了他的身影。
带着淡淡酸味的灰色雨水,遮蔽了之前看到听到的一切,掩盖了所有的罪恶,只能听见哗哗的响声,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寒冷。
 但这寒冷并不是来自雨水,他全副武装,无论是
部还是身体,都被
良的金属盔甲所遮罩。 
 全覆盖式的面具
盔,脖颈以下的全身都包裹着细密的锁甲,胸
、肩膀、四肢更是又套上了另一层铠甲一样的护肩,这一切都在告诉他,此时此刻,他不再是一个普通
了。 
 他本是一个普通
,过着不值一提的朴素生活。 
 说是夜间库管,其实就是保安,他不是那种又高又壮、一看就有威慑力的那种
,但他胜在年轻,还算有些血气之勇。 
“过程呢?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不记得了。”
 他伸出手,想要扶住自己的额
,可是厚实的战术手套,彻底隔绝了
盔的触感和温度。 
 确实,作为一个年轻
,穿越之类的事
,他在各种文艺作品里都见过。 
 在小说里,他见过电脑
炸穿越的,吃饭噎死穿越的,过马路救
被撞穿越的,上厕所掉进马桶穿越的,可是自己是为什么呢? 
他透过雨帘望向远方,尽力把注意力从蝙蝠的标志上移开,只是无神地望着天边的乌云,努力回忆。
无数高楼上的霓虹灯在雨雾中变得朦胧起来,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他只记得自己下班回家,应付了初中同学邀请参加婚礼的电话。
 接着是......玩了会电脑?
旧的笔记本一按电源就会发出拖拉机一样的声音。 
是的,他喜欢那些幻想的世界,让他总能短暂忘记现实中单调的生活。
 记忆中没有什么
炸,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光和声音,只是觉得一晃神,自己就到了这里,站在哥谭市最高的韦恩大厦天台,莫名其妙地吹着晚风。 
 在这个见鬼的地方,他已经呆呆地站了有五分钟,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后,他陷
了茫然。 
至于自己是谁,在认识到自己穿越到dc宇宙后就知道了,夜晚值班很无聊,他看了许多的小说,后来又迷上了美漫。
 因为就算是他这样的小保安,也听单位其他的年轻
说起过什么“复仇者联盟2好看”,或者是“银河护卫队有趣”,还有
同事说“盾冬王道,铁
小三”之类的话。 
他一开始根本不明白。
 为了能有个共同话题和同事搞好关系,他先在
电脑上补了电影,觉得不错,美国大片就是刺激。 
之后又趁上班在单位蹭wifi补了些漫画,虽然一开始他是个分不清漫威和dc的小白,但之后看得多了,他甚至记住了数百个英雄和反派的名字和能力,还有他们参与的重要故事。
虽然只是看了有汉化的漫画,但那也足够和同事闲扯淡的了。
 此时,自己的
盔只有左面的视野,他低下
,望向脚下已经形成的一个小小水坑,在一圈圈的涟漪中,正好能看到他自己现在的面貌。 
 黑黄对半的金属
盔,像是冰球面具一样的造型,脑袋后面有着两根细长的布带在风雨中飘飞,像是兰博的
带一样,面具上的左眼是一块红色的菱形目镜,右半边面罩则是完全黑色没有一丝缝隙。 
他成为了丧钟。
本名斯莱德·约瑟夫·威尔逊,dc宇宙最伟大的雇佣兵和刺客之一,战略战术大师,格斗大师,全武器大师。
 原本他是美国军方的改造
,具有90%的大脑开发程度,就比《超体》
主角差一点;还有突
了
类巅峰的身体素质,能愈合大部分伤
的自愈能力。 
 后来因为长官出卖了他的好友,致使好友被敌
俘虏,虽然丧钟救出战友并杀出重围,但难免和军方闹翻,致使他成为了雇佣兵,凭借超级能力
些脏活,混
饭吃。 
关键是,他继承了丧钟的一切,除了记忆......当然,至少英语、开车、使用枪械这样的身体记忆,他是免费学会了。
 他就像是个外
一样,从第三者的角度看着水面上不断晃动的自己,现在他知道的关于丧钟的事
,都是从漫画中得来的。 
 其实刚开始,发现自己变成了拥有超级力量的
,他还是挺高兴的。 
 变成丧钟很不错啊,在有准备有计划的
况下,不怵任何
,就算对上蝙蝠侠这样的dc亲儿子都有超过五成胜率。 
 当反派时更是吊打罗宾和少年泰坦,在最近洗白的新52漫画中,
搏硬怼神奇
侠,没有氪石,还从超
手里全身而退。 
然而经过了最初的兴奋之后,他变得很有压力。
为什么呢?
 因为丧钟是个雇佣兵,为了钱办事,不管是任何事。所以,不管是哪个世界,自己几乎得罪过dc宇宙的所有超级英雄和超级坏蛋......帮企鹅
对付双面
,帮双面
对付黑面具,帮黑面具对付企鹅
,不时还会接受对付各种超级英雄的任务。 
在丧钟看来,没有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坏蛋的区别,只是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