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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两个发现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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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床上睁眼躺到卯时。lt\xsdz.com.com|最|新|网|址|找|回|-ltxsba)@gmail.com}早课的钟声敲了三遍,我装肚子疼,没去。等都散了,我溜出后院,沿昨夜的路线摸回清心殿。

禁制还在。铜锁倒是在白天开了,大白天的,青石板上什么都没有。扫得净净。连落叶都没一片。

我要以为昨夜是做了一场梦。

可那木刺扎进指尖的痛和膝盖上的淤青做不了假。我蹲下身。

脸贴到石板上。斜着眼,顺着晨光看去。两排极浅、极窄的圆形凹痕。

直径连半寸都不到,却硬生生坚硬的青石面将近一分!

五寸尖跟!

筷子粗细的硬钢内芯!

加上娘亲那具一百五十多斤、熟透了的丰满躯的全部重量,全部压在这么一个小点上,来回踩踏,凿出一个小小的圆 坑。

两排凹痕成两条平行的轨迹。

一条去,一条回。来回往返。

步距极其均匀,每两个相邻的鞋跟印,间隔约莫只有二尺三。

这个步距,对于娘亲那一丈八的高挑身量来说,实在是太小、太憋屈了!

这意味着,她当时走得极慢,或者走得极度谨慎,又或者……是因为那五寸高跟和某种极其羞耻的指令,得她那两条丰腴雪白的长腿根本就迈不开步子!

不仅如此,那两条平行线之间的间距,更是大有讲究。左脚印和右脚印的横向距离,窄得离谱!是踩在同一条笔直的线上!

看着这种一脚踩着另一脚、像是在走钢丝一样的极窄步距,我脑子里“嗡”地一声,猛地想起以前听哪个下山游历的师兄笑着提到过,这叫什么西洋的【猫步】!

如果要走出这种步子,那两条丰腴雪白的长腿就必须在每迈出一步时都紧紧叉。

而随着双腿的叉,那两瓣原本就大得夸张的挺翘美,便会被迫在每一步的走动中,剧烈地左右拧转!

那画面,光是想想就让鼻血狂

我咬着牙,沿着那两排凹痕一路数过去。一趟。两趟。三趟。

数到第三十趟时,我发现了端倪。 有些凹痕,比其他的出将近一倍!

我仔细辨认位置。那些特别的痕迹总是成对出现。一对跟印紧挨着,间距极窄,两只脚并在一起。

这种度和间距,只有一种可能——站定。双足并拢。重重踩下。

她在固定的位置停下来过。每走到那个点,就停,并足,站定。可为什么每隔十来步就要停一次?

站着等指令?站着受罚?还是站着让那个矮影子做什么?我继续往下看。

在那些极的鞋跟痕旁边,我还发现了另一种痕迹。

一种更浅、更宽的椭圆形。面积比她的脚掌还要宽大。我趴到地上,闻到了一极淡的气味。

汗和蚕丝混在一起的闷热气息。带着体温余韵、甜中带腥的母汗味。

像是一大团裹着蚕丝的热乎乎的在这片石板上跪了很久,跪到蚕丝被汗浸透,跪到体温渗进石板里,跪到石面被膝盖压出两个椭圆形的浅坑,又跪到汗味从蚕丝的纤维缝隙里一丝一丝沁进了石的毛孔,等走了、地扫了、水冲了,那焖在石毛孔处的母汗腥依然淡淡地残留着。

鼻尖贴上去才能闻到。

,让她穿着那双要命的五寸高跟鞋,踩着靡的猫步走到固定的位置,然后……跪下!

我把脸从石板上抬起来,心脏跳的噗噗作响。

高跟踩石的痕是站立时留下的。膝盖压痕是跪下时留下的。两种痕迹替出现。从院到院尾。

站。走。跪。站起。走。跪。

五十次。

穿着那双足足五寸高、细如铁钉的高跟鞋,扭着丰走十来步叉的猫步,然后屈辱地跪下。

跪完之后,还要再站起来,继续走,继续跪!

一百五十多斤的丰满体,就在两根铁钉和两块膝盖骨之间反复切换。

起来的一瞬,两条穿着高跟的腿要从跪姿中撑起那整具灌满了脂膏的肥美 躯,大腿前侧的肌一定绷到发颤,两根细跟一定在石面上打滑,裹着蚕丝的脚趾一定在漆皮鞋腔里拼命抓挠。

起来五十次。

跪下五十次。

光是脑海中想象着那软糯的脚趾在被汗水泡透的高跟鞋里,用力抠挖而发出的\''''叽咕叽咕\''''的湿滑闷响,就让我浑身血都沸腾起来,牙根一阵阵发酸!

我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一个画面:我蹲在那排脚印中间。太阳里的血管跳得耳鸣。半边脑子烧着灼热念,半边脑子冻着冰冷杀意。更多

两种东西搅在一处,搅成一说不清道不明的狂躁。忽地,余光扫到院角的一样东西。

若非晨光恰好从屋脊缝隙投下一线,我根本不会留意。一只极度惹火的西洋式样高跟鞋。

猩红底面正朝天翻露着,在晨光里艳得扎眼,黑面漆皮则亮得能照见影。

五寸细跟,从上到下包着一层黑色漆面,到了跟尖处漆面被磨穿了,露出里面银白色的金属芯。

那是…那是被穿过,而且是被穿了很久,被一双裹着蚕丝的丰满玉足踩了不知多少趟来回才能踩出来的痕迹……

我哆嗦着走过去,蹲下。

手伸出去,又缩回来。伸出去,又缩回来。

我在怕什么?怕一只鞋?还是怕碰到它之后,就再也骗不了自己昨夜是一场梦?

终于一把抓起。

这只看起来纤细优雅的鞋,重量竟然比我想象中重了一倍不止。漆皮冰凉,可鞋内侧还残留着一丝微温。

这只鞋,在几个时辰前,甚至可能就在半个时辰前,还套在我那娘亲的脚上,包裹着她那双娇足!

我颤抖着双手,将鞋底翻转过来。

那通体猩红的底面,像一团火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

极薄的红漆底面已经被磨得斑驳不堪,尤其是在前脚掌那块区域,磨损得最为惨烈,把那层昂贵的红漆彻底磨穿,露出了底下浅色的粗糙皮革层。

而脚弓处因为悬空,磨损最轻,还保留着完整的刺目红色。

脚跟处……没有脚跟。脚跟处只有那根五寸细跟,孤零零地撑着,跟底的金属钉帽已经被踩成了一个光滑的小平面。

我再把鞋翻回正面。看鞋

呈尖船形。

极窄。

比我张开的四指还窄一些,从两侧向前收拢,汇在一个优雅的尖端。

我在佛朗机的铺子里,看到过这种西洋高跟,这种鞋型会把五根脚趾全挤在那个尖尖的三角空间里,从大脚趾到小脚趾一根叠一根地排 紧。

穿进去之后,根本没有活动的余地,我可以想象,娘亲那十根平时养尊处优、白软糯的仙子脚趾,是如何被强行塞进这个刑具里,在坚硬的漆皮和湿透的蚕丝之间被闷得通红、动弹不得,只能在剧痛中蜷缩。

我的视线顺着鞋内部。

鞋的内衬,是极品的天山白雪缎面。而此刻,那原本洁白无瑕的缎面,已经被浓重的汗渍彻底洇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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