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地蜷缩着身体,眼泪不争气地从她美丽的面颊上流了下来。
魔枪刺了出去,芙兰达紧闭双眼,把手护在身前,似乎还无法接受自己的命运。
半晌之后,芙兰达缓缓的睁开眼睛,长枪却并没有刺到芙兰达身上,一个高大的黑影挡在了她与魔族之间。ωωω.lTxsfb.C⊙㎡_
芙兰达看清了黑影的身份,是此前已经被盐枪刺穿的兰斯洛德。
“我是……芙兰达小姐的……守护骑士!誓死……保卫……!”
因为受到了致命伤而倒地不起的兰斯洛德看到芙兰达陷
危机,他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扑了上来,帮芙兰达挡下了阿克利雷德企图杀死芙兰达的一枪。
兰斯洛德不知道自己这样做能够改变什么,但是身为守护骑士的本能驱动着他动了起来。
不对,不只是守护骑士的本能,兰斯洛德对于芙兰达还有着一种更为复杂的
感。
这份心意因为两
身份的差别,一直被他埋藏在心底,从来没有让任何
知道过。
(至少,在临死之前,我要把对芙兰达小姐的心意,说出来!)
兰斯洛德看着从自己的腹部贯穿出来的枪柄,他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却仍然强行直起身子,抬起

地望着面前的银发少
。
“芙兰达小姐……”
多年的相处,让芙兰达猜到了兰斯洛德有话要对自己说,她静静地等待着。
“!?”
然而,兰斯洛德想要倾诉地感
却突然之间停住了,仿佛像是被
扼在了喉咙里,他睁大眼睛,看到了一只穿着黑色长袍的骷髅死神站在自己的面前,他的耳边响起了这样一句话。
“真是的,将死之
就不要再给活
留下念想了啊!”
与此同时,死神挥舞着手中的长镰,刺进了兰斯洛德的身体,奇怪的是,他的身上没有出现任何伤痕,但兰斯洛德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灵魂正在被强行从身体里抽离。
在被死神彻底吞噬之前,兰斯洛德最后看了一眼自己已经成为空壳的躯体,他终究是没能把感
传达给芙兰达小姐。
兰斯洛德的尸体因为生命力的完全丧失而重重的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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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洛德——“剑圣的守护骑士”
“我的生命本来应该早早夭折的,是芙兰达小姐给予了我第二次生命。”
……
我痛恨贵族。
作为平民的我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然而我们家世代耕种的土地却被一个刚刚获得采邑的贵族所霸占。
我的父亲去找他们理论,结果被打得遍体鳞伤。
刚刚失去地产的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请神官或者药师来给父亲看病,一周后他就因为伤
感染而离世了。
我的叔叔假惺惺地上门来关心母亲,其实是想要借机霸占房屋和我的母亲。
当时只有七岁的我为了阻止叔叔对母亲实施侵犯,用家里的
叉从背后杀死了他。
但随后母亲却将我赶出了家门。
我在马厩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就在街上看到了带着枷锁的母亲。
原来她是为了保护我而独自承担了罪责。那个新来的领主以故意杀
的罪名判了母亲绞刑。
目睹了母亲的惨死后,我开始在城里流
,我在商铺里偷过东西,在贵族的土地上偷过庄稼,也和街上的贵族小孩打过架,抢夺他们的钱财和食物。
一般的富家子弟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我在整个街道上很快就有所威名了。
直到有一天,几个贵族少爷带来了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银发小
孩,从服装上来看,她也是个贵族,但是与其他小孩
净整洁的着装不同,她的衣服上却是充满褶皱和灰尘,一
的银发也是
糟糟地披散着。
她显然在其他贵族孩子中间有着很高的威望,那些平时趾高气昂的纨绔子弟也对她毕恭毕敬的。
她在孩子们的簇拥下走上前来。
“听说你在我的地盘上闹事,今天我是来给我的附庸们讨个说法的。”
她的语气显然是在模仿大领主演讲,简直令
作呕。
“滚回家玩你的布娃娃去吧,小丫
!”
我对她毫不客气,她身后的孩子们一起上都不是我的对手,就算加上她这一个小
孩也没差。
“哈哈哈,果然和他们说得一样狂妄啊!这样吧,看在你打赢了安东尼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你跟我一对一决斗,如果你能坚持十个回合不倒下的话,之前的事
我就既往不咎,但是如果你在十个回合内被我打倒了,那你就要接受我的册封,成为我的骑士,终身效忠于我。”
当时的我觉得这个小
孩说得话非常可笑,她还真的把自己当作这条街的“领主大
”了。
然而我却输了,连三个回合都没有坚持到,就被她打趴在地上。
自认为擅长打架的我在这个小
孩面前却毫无招架之力。
“好了,愿赌服输,按照刚才的约定,我,芙兰达-利恩,现在正式册封你为骑士,从今天起不准你再在这条街上闹事了。”
芙兰达小姐将我领回了家中,我才知道她是当地最大的贵族,劳德-利恩公爵的
儿。
劳德大
显然对我这个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感到很惊讶,但是芙兰达小姐却坚称我是她册封的骑士,要把我留在家中。
劳德大
没有办法,提出要测试我的魔法天赋,众所周知任何平民想要成为骑士都需要证明自己拥有魔法天赋。
当时的劳德大
可能是想用这个借
委婉地拒绝我吧,然而让所有
都惊讶的是,我居然真的具有微弱的魔法才能。
虽然微弱到几乎用不了任何魔法,但我有了成为骑士的资格。
在场的
当中只有芙兰达小姐露出了一副预料之中的神
,从那时起我就在心中下定决心,一辈子效忠她了。
之后我就被留在了利恩公爵的宅院里,和劳德大
的子
们一起生活。
不过劳德大
的孩子们大都附庸风雅,和我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大少爷因为以前在街上被我揍过,所以从来都不会给我好脸色看,只有芙兰达小姐会经常来跟我
谈。
如果抛开地位不谈的话,芙兰达小姐大概是我整个童年时光里唯一的朋友吧。
不过可惜的是,芙兰达小姐实在是过于天赋异禀,我们相识的第四年,她就被帝国元帅加索乌看中,作为侍从去帝都历练了。
等到我们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是五年之后了。
这五年里,我被劳德大
正式册封,成为了利恩家族的骑士,而芙兰达小姐也在军队里立下了赫赫战功,甚至在长城上成功击杀了一只魔族。
我本以为已经退役的芙兰达小姐终于可以安分的待在家里了,然而多年的军旅生涯并没有泯灭小姐的天
,在家里依然闲不住的芙兰达小姐很快就决定离家去当冒险者。
只不过这一次芙兰达小姐没有把我抛下,她向劳德大
点名要带上我一起走。这让我实在是受宠若惊。
出发的当晚,劳德大
秘密召见我,要求我担任芙兰达小姐的护卫,保证她的
身安全,并且每月通过书信来告知他芙兰达小姐的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