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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获得奴役烙印后,收服无数顶级女强人,从此过上黑白两道通吃的无敌生活 > 第12章 林逸怀念故乡,总统女儿逼婚

第12章 林逸怀念故乡,总统女儿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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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韵中虚弱地开

“叫什么不重要。”林逸将她的腿从腰间放下来,替她盖好被子,然后躺在她旁边,“你叫我的名字就行。就像刚才那样。”

宋嫣然侧过身,将脸埋进他的颈窝,呼吸逐渐平缓下来。

主卧的天花板上有一道细微的裂缝,从灯座延伸到墙角,那是矿务局家属楼地基轻微沉降的痕迹。

她每天醒来都会看到这条裂缝,但在今晚之前,她看到它的时候想的是明天该叫物业来看看了。

而此刻,她盯着同一条裂缝,发现它更像电击后的纹理,像她和身边男之间从未真正断裂的连接——只要他还在自己身边,就没有什么天塌下来。

三天后,黎戴高乐机场。

空军一号的涂装在午后的阳光下反着蓝白相间的光泽,三架海军陆战队直升机在停机坪上列队待命,法国共和卫队的仪仗队在跑道尽挺立如雕塑。

这是美国总统查尔斯·沃克就任以来第三次访问欧洲,北约总部、丽舍宫、普罗旺斯非正式会晤——整个行程排得密不透风,每一项都有明确的外目的和安保方案。

但在官方程之外,总统唯一的儿艾莉森·沃克私下列了另一张完全不同的行程单。

这张单子只有三个条目,写在她那本印着总统徽章的真皮笔记本上,笔迹潦但每一个词都画了下划线:

“1. 搞定老太太。2. 搞定老子。3. 搞定那个混蛋的终身大事。”

她把笔记本合上,放进手包里,然后从化妆镜里端详了自己最后一遍。

今天的妆容是她心设计过的——比平时白宫新闻发布会上的更淡,比戴维营家庭聚会上的更端庄。

色唇膏、几乎没有眼影、腮红淡到像是皮肤本身透出来的血色。

发型也改了——平时披散的金发被盘成低调的法式髻,几缕碎发垂在耳侧,用一对珍珠耳钉压住。

她穿了一套香奈儿的浅色粗花呢套装,裙摆过膝,领端庄地收在锁骨上方,搭配色低跟鞋。

整体效果不是白宫第一儿,而是一个家教良好、气质温婉、适合带回家见父母的邻家姑娘——当然,是那种住在顶级豪宅里、每年夏天在汉普顿度假的邻家。

“怎么样?”她转身问特勤局保镖霍普金斯。

霍普金斯是个五十岁的退役海军陆战队员,为沃克家族服务了二十年,看着艾莉森从小孩长成第一儿。

他端详了她片刻,给出了职业生涯中最准的评价:“看起来像您自己,但被调低了百分之八十的音量。”

“完美。”艾莉森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拎起那套心准备的礼物——给老太太的十九世纪法国植物学图鉴和给老子的百达翡丽古董怀表——走出了专机舱门。

她父亲在舷梯下等她,正准备前往丽舍宫与法国总统会晤。

他看了儿一眼,皱眉:“你不是说要去普罗旺斯见一个叫艾米丽的庄园管家?怎么穿得像是要去见未来公婆?”

“文化流需要乡随俗。”艾莉森面不改色地在父亲脸颊上吻了一下,“不用担心,我会在非正式会晤开始前归队。”

总统看着儿钻进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沉默了片刻,然后对身边的幕僚长说:“……她上次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的时候,把国务院的伊朗政策简报改成了唐诗鉴赏课。派跟着,别让她惹出外事故。”

黑色轿车沿着a7高速公路向南飞驰,穿过里昂,穿过瓦朗斯,穿过阿维尼翁,最终拐进吕贝隆山区蜿蜒的乡间公路。

艾莉森坐在后座,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节拍——不是紧张,而是某种压抑不住的兴奋。

她为这一天准备了太久。

从第一次在卫星电话里听主提到“我爸妈在普罗旺斯种薰衣”开始,到她旁敲侧击地从主嘴里套出两位老格、喜好、作息规律,再到她从nsa的卫星图像上辨认出庄园的确切位置——每一步都是她自己策划的。

她甚至自学了三个月的中文,虽然目前水平只够说“您好”、“谢谢”、“这个很好吃”,但她相信这三个短语已经足够应付第一次见面的关键场景。

当然,她也很清楚这次行动的真正难度。

不是老老太太——两位退休老再挑剔,面对美国总统的儿也不至于失礼。

真正的问题在于,她作为被烙印控制的隶之一,这次行动是在的框架之外运作的。

她必须绕过烙印的规则,在主不知的前提下完成“见公婆”这个动作。

好在烙印只要求她对主诚实,并没有禁止她主动讨好主的父母——这是规则漏,而她是全美最擅长利用规则漏的政客后代。

下午三点,黑色轿车在一条碎石铺的私家车道尽缓缓停下。

艾莉森降下车窗,看到了那座她已经在卫星图像上研究过无数次的庄园——一栋十八世纪普罗旺斯农庄改建的两层石房子,外墙爬满了常春藤,四月的叶子绿得发亮。

房子前面是一片宽阔的坪,中央那棵巨大的悬铃木下摆着白色的铁艺桌椅。

右侧是迷迭香和薰衣错的小花园,左侧是一片橄榄林,更远处是几排葡萄架和一片在午后阳光下安静如镜的湖面。

然后她就看到了目标。

在庄园前廊的藤椅上,一个发花白的老太太正低织毛衣,脚边趴着一只灰色的肥猫。

她旁边的藤椅上坐着一个清瘦的老子,穿着洗得发白的猎装外套,膝盖上平放着一把正在擦拭的猎枪,面前小桌上放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

艾莉森吸一气,推开车门,拎着礼物,朝庄园前廊走去。

她走得不快不慢,步伐稳重但不僵硬,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不夸张,不紧张,像一个顺路拜访老朋友家的晚辈那样自然。

霍普金斯跟在身后,保持着不打扰主的绅士距离。

老太太先听到了脚步声。

她抬起,手上织毛衣的动作停了下来。

顺着织针往下看,她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正站在自家门廊台阶下,拎着礼盒,笑得像四月的阳光。

她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是:这姑娘长得像电影明星;第二个念是:她是不是走错门了;第三个念是——不会又是儿子的生意伙伴吧?

上次那个姓陈的广东姑娘已经好看得让她心慌了,这次这个直接是外国公主级别的。

“林太太,林先生,下午好。”艾莉森站在台阶上,用标准的美式英语打了招呼,然后切换成了缓慢但认真的中文,“您好——我是林逸的朋友。我叫艾莉森。我从美国来。”

“朋……朋友?”老太太放下毛衣站起来,有些局促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小逸的朋友啊?他不在家,出去忙了——”

“我知道他不在家。”艾莉森保持着微笑,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真诚,“我不是来找他的。我是专程来拜访您二位的。我从华盛顿飞了九个小时,然后从黎开车过来,就是想认识一下林逸的父母。”

子放下了擦枪的布。

他看着艾莉森手里那支百达翡丽古董怀表——他打猎时能算击距离,但这件东西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朋友顺手带的伴手礼”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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