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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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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切就慢慢开始变了。先是我的父亲得病去逝了。然后是姐姐出嫁。再之后,是我一直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的那个孩安琪,也被她父亲强迫着嫁给了一位邻郡的海军军官。从此我们就再没见过面。再之后,我家里租种的土地的主,那个叫波米尔的贵族老爷,带着打手和流氓把所有能圈的地都圈成了牧场。我们一夜之间就掉进了幽的地狱!母亲在贫病加和绝望中也离开了我……”

“那段岁月我就像个没有灵魂仅凭本能生存的动物一样。什么想法也没有,就那样简单地活着。我一直流到了伦敦,那些子也不用提了,啥苦都吃过,啥黑暗的事儿都见过。直到有一天偶遇了一个同乡,他那时是一条商船上的海员。他提到了一个让我想听又怕听到的名字!去年夏天他的船在纽约启航时,看到一艘正在港的船,那艘船的甲板上站着一个……他说应该是安琪!”

“那天晚上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忽然从麻木中苏醒了!我觉得自己灰暗的生忽然又有了一个目标,又有了一个在心底里强烈地渴望着去见上一面的。哪怕什么都不要,就只是远远地再看她一眼……可我根本就付不起到西印度群岛的船钱。我哪有那么多钱啊?我那天晚上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酒喝了!我抱着酒瓶子坐在伦敦桥的石栏下喝得烂醉痛哭……我不断地在心中向天主祈祷:只要能够让我上船到西印度群岛去,我愿意付出一切……”

“仁慈的天主慷慨地实现了我的愿望……第二天下午我醒来,发现自己在酒醉中不知啥时候已经被抓伕队(press gang给抓到皇家海军的军舰上,正在驶向加勒比!要知道,海军虽然号称采用征兵制(conscription,其实根本就没脖制度!只要水手不够了,每艘船的船长在港整备的时候就会派出抓伕队四出抓伕。”

“就这样,我来到了加勒比。我流四方,我经历了一个欧洲在西印度这边能够经历到的一切,可一直都没能实现我最初的愿望——远远地再看安琪一眼。漂泊至今,孑然一身的老流汉一个。嗐!生如梦啊孩子们……”

老德克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地叹息了一声。大伙也陷了沉默。

“罗斯,给大伙儿也讲讲你的事吧。相处这么多年了,以前大伙也不聊这些,连我都不知道你的事儿。”老德克又习惯点将了。

螺丝笑了笑:“我嘛,26年的生里也没啥值得说的。我是英格兰西南的港城市‘布里斯托尔’,生在一个穷掉了底的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小我3岁的弟弟。我爹是渔场工,每天带着一身鱼腥臭回家。我妈是背着罐子给送牛工。一家就这么勉强度。”

“我爹脾气不好,可能是子太难太压抑了吧。每次喝完酒就像魔鬼一样地发泄和打!家里谁都打。从小我就怕极了,吓得要死!所以我12岁以后就几乎整天不回家,在街上和那帮大小无赖们混在一起,喝酒打架偷东西啥都。那时街区的们都管我叫‘特威尔家的内个坏小子’,哈哈哈!”

“16岁那年,在一次两个街区无赖的斗殴中死了俩混蛋。我那些好哥们儿很义气地一致对法官指认其中一个就是我打死的。真见鬼!当时场面辣么,每个都在拿着刀子棍子捅。上帝作证!我直到现在也搞不清到底是不是我的。”

“鉴于当时我在街区里的名声太了,所以大家一致呼吁脆趁这机会把‘特威尔家内个坏小子’绞死算了。幸好我们教区有个仁慈善良的老牧师,他来到关押室看我并且告诉我,他会尽量为我在法官面前争取到僧侣的特典(benefitofclergy)——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罪犯能读一段圣经,那他就能免于死刑。(叫做callforthebook)”

“我当时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不只是出于对老牧师的感激,还因为我特么根本就不识字啊!伙伴们,将来一定得告诉你们的孩子,读书学习一定要读书学习!这简直太塌梁的重要啦!是要命的那种重要啊!”

“我怕极了也后悔极了!我哭着向老牧师忏悔,求他一定要救我。于是善良的老牧师也许是平生第一次做了违心的事,他把圣经中的某一段着我背诵下来。上帝作证,我从小到大从来没辣么强烈地渴望过学习!我想我到死都忘不了当时背诵的那段话——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第二天在法庭审上,老牧师厚起脸皮没让法官来指定内容,而是直接拿着圣经假装翻到一页,放在我面前让我读。当我一字不差地背诵完之后,我抬看见老牧师的嘴唇也在动着,正喃喃地小声忏悔:‘万能的主啊,请原谅我为了让一个孩子免于死去而撒的谎吧……’就这样,我俩在法庭上对着忏悔……”

“总算逃脱一死。我和一群罪犯被押上船,送到大量缺少劳动力的西印度群岛殖民地‘安提瓜岛’的一个新建种植园,成了‘赦免死刑的契约’。可那个种植园主太特么黑心了!在咖啡和甘蔗收获季,我们每天都要20个小时的活儿!我苦忍了一年终于找机会跑掉了。”

“接下来,也是在加勒比流四方,啥都经历过。直到后来当水手时被老德克他们的船攻击,我就毫不犹豫地加了海盗。老德克在后来的子里两次救过我的命!我就一直跟着他了……”

螺丝腿儿表轻松地讲完了他的故事,并没有像老德克那样发出什么感慨和叹息。大家也都听得平静。

切里:“那就说说我吧。罗斯,我可比你幸运。我有个伟大慈的妈妈,她为了不忍心亲眼看着我受苦,就把还是吃婴儿的我扔在伦敦‘天堂’一般的沃平区一个教堂的台阶上。哈哈,我得说,她肯定是天底下最慈的母亲了!她是个天使吧?”

“那年月像我这样被遗弃的孩子实在太多了,教区员也养活不了。机智的他们就以四便士一天的价格把婴儿租给乞丐当乞讨道具,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咋活到五岁的。从五岁开始,教区员又把我们这些五到八岁的孩子,以每二十到三十先令的价卖身七年给扫烟囱的。老板买下我们这些幼小的孩子,命令我们爬下烟道替他做清扫工作。有时下面的火还在烧呢,我们没有面罩,也没啥防护的衣服,就这么去清理煤灰。我们这些“攀爬男孩”(climbing boy)中很多没多久就会染上肺病和眼睛失明,没准儿哪天就死在哪根烟囱里了。”

“我咋受得了这个?于是七岁那年我就跑出来,变成了一个衣衫褴褛地在街上流的‘伦敦黑警卫’(blackguard——地痞流氓的意思)。我们这帮流儿白天乞讨晚上偷东西,困了就睡在店铺台阶上或街边角落里。沃平算是伦敦最穷的街区吧,到处是衣烂衫的穷苦,到处是简陋寒酸的小屋。泥泞恶臭的街上满是两边小楼里半夜倒下来的屎尿,也满是骡马粪便和屠宰牲时留下的大片血污……”

“有颗高贵之心的我当然没法继续忍受这样的环境啦?于是我走出沃平在伦敦到处流。每天生活的基本内容就是乞讨、打杂跑腿、擦皮鞋、偷东西、打架……挺自在也挺无聊的。”

“直到有一天,我一直到黄昏都没弄着吃的没弄到钱,走在东区的白教堂附近时实在饿得不行了!趁卖面包的胖老板扭说话,我就偷拿了一个面包转身就跑!我以为他那么胖,又不可能扔下面包摊子来追我,肯定没事儿呢。可他妈万万没想到啊,胖老板拿出一个哨子吹得‘哇拉哇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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